作者choyce (choyce)
看板BabyMother
標題Re: [問題] 托嬰人數??
時間Mon Nov 12 20:31:47 2007
合格保母(考過證照)者最多可以託收四位小朋友~
(包含保母自己的孩子在內!)
兩歲以下兩個~兩歲以上四歲以下兩個~
不能合併託收(不能兩張執照收八個!)
也就是一個家庭裡面最多只能有四位小朋友!
保母的老公不管有沒有執照~這個家裡面也只能收四位小朋友!
(再次強調~包含保母自己的孩子也算在四個人裡面!)
超過人數可以向社會局檢舉~
因為超過人數就要去立案成立托兒所了~~
沒有立案表示違法超收~~
※ 引述《february24 (新手媽咪問題多 請多指教)》之銘言:
: 最近在家附近看到一位保母,
: 北縣家扶中心 有證照的,
: 托育三個寶寶,
: 其中二個還很小, 差一個月而已.
: 印象中, 一位合格有照的保母不是只能帶二位嗎??
: 據說, 是因為她老公都在家協助,
: 所以可以托育到最高四人.
: 我有個疑問, 這樣合乎規定嗎??
: 我還在跟老公開玩笑說,
: 如果這位保母把沒工作的親戚都拉來,
: 不就可以開一家小托兒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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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44.138
→ yukman:那...請問一下...兩歲以下可以四個嗎? 11/12 21:18
→ choyce:當然不行阿!兩歲以下"只能"兩個!! 11/1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