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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有來跟我採訪, 預計今天晚上的新聞會播出。 -- 圖文版mobile01文章連結: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5&t=3057525&p=1#39919053#39918910 縮網址:http://ppt.cc/Ev-g 文章很長,建議到mobile01搭配圖片會更清楚。 -- 九月底去了一趟中國大陸。 由於小朋友才剛滿4個月, 而且要在那邊待上將近一個月, 因此就把推車跟提籃都帶上了。 開車的時候必須要使用提籃,(雖然中國沒有這種法規) 平常走路的時候架在推車上面也方便, 有需要的時候還可以當作臨時的嬰兒床。 原本在德國網站訂的推車由於一些運送疏失, 讓我差點趕不上出國使用, 之前還在版上發過徵求文, 不過還好推車在要出國的前兩天寄到了。 出國前查過一些關於推車上飛機的文章, 也有熱心的板友來信提醒我一些推車受損的可能性, 因此我還特別準備了大型的尼龍袋準備要上飛機的時候用。 沒想到還是在托運上出了一些問題。 我搭乘的是台灣→香港→大陸的班機, 這裡就不說是哪間航空公司了, 因為這種狀況我想在任何航空公司都有可能遇得到, 就只討論如何避免這種狀況發生以及萬一狀況發生的後續處理方式。 由於我們在香港需要待上好幾個小時轉機, 再加上我們的行李很多, 實在是沒辦法一直抱著小孩走來走去, 因此推車+提籃是採取「機邊托運」的方式。 所謂「機邊托運」就是跟手提行李一樣可以一路拿到登機口, 在進入機艙之前才交由航勤人員打包拿到貨艙(非客艙內)托運, 下飛機的時候也是在機艙口就可以先領取使用, 在轉機的時候尤其方便。 如果是在check in的時候就托運了推車, 那就得到目的地的行李轉盤才拿得到推車了, 這兩者差別很大。 這是在機場櫃檯報到的時候, 新推車第一次出門就是要出國。 原本已經準備了一個大型尼龍袋, 準備在機邊托運的時候把推車+提籃裝進去, 沒想到在登機口的時候航勤人員拿了一個很大的塑膠袋來裝, 說是塑膠袋其實也算是挺厚實的材質, 當時沒有多想就直接用了他們的袋子而沒有裝尼龍袋。 沒有想到這就是後面一連串苦難的開始... ------------------------------------------------------------------- 抵達香港機場出了機艙的時候, 第一眼看到了推車臉都綠了, 02 Britax的材質算是不錯, 他的布面很扎實也有一定的厚度, 沒想到還是遭遇到這種慘狀。 一般的行李碰撞不可能會造成這種破損, 我唯一想得到的情形就是有人拿著它在水泥地上拖! 沒有拍到大塑膠袋的照片, 不然也是千瘡百孔的慘樣。 04 再來是推車骨架的傷痕, 都是比較外圍容易去碰撞到的部位, (推車右側關節) (提籃手把) 07 (推車左側關節) 第一天上路全新的推車就被磨損成這副德性 (前輪上緣) 這灰色的D-SIP裝置, 材質應該比硬殼行李箱來的硬, 竟然也被磨出一道刮痕, 看這刮痕之深, 我更確定是在水泥地上拖行了很久, 提籃的把手也受到外力而扭曲變形, 幸好最後弄了半天還可以裝回去。 不幸中的大幸是那些都是外傷, 推車在使用上還算是OK, 我在想要不是Britax這台戰車的結構很粗勇, 如果換做是瘦小一點的推車, 受到這種暴力對待可能關節都已經散掉了。 開始去找航空公司理論。 由於我們只是轉機, 而機場的行李部門是在入境後的位置, 因此我跟老婆小孩最後是兵分二路, 他們去轉機層候機而我則入境了香港, 說是入境,其實也都還是在機場裡面。 在行李轉盤附近找到了航空公司的櫃台。 香港的地勤人員了解了我的狀況之後, 建議我到了大陸的目的地機場再處理, 一來是我的轉機時間有限, 二來是我的票是轉機票, 最終目的地的機場有責任要處理我的案件(何況根本是同一間公司) 因此我在晃了一圈之後又上樓出了境去跟家人會合。 沒時間逛免稅店只好很無奈的待在貴賓室的老婆跟小孩(還有重傷的推車) 推車手把上是行李掛牌還有機邊托運牌 原本轉機的時間很充裕, 當初就是打算要花點時間在機場選購一些物品, 沒想到這麼一耽擱又多浪費了兩、三個小時。 此時又想到這推車前幾個禮拜才被誤運到香港, 這可不是它第一次來到這個地方, ●詳情請見這篇文章 這台推車跟香港不曉得有什麼理不清的糾結來著... ------------------------------------------------------------------------- 等了一陣子搭機的時間到了, 這次我可不想再冒一次風險, 在托運之前先把我帶來的尼龍袋將推車包起來, 在套上航空公司的大塑膠袋。 雖然我的尼龍袋只是一般的行李袋而不是推車專用的Travel bag, 不過多少還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到大陸下了飛機, 拿到推車再仔細檢查一次, 除了之前在香港受損的部位, 這次好像沒有新的損傷。 入境後找到了專門處理行李遺失、損壞的部門, 討論半天竟然說他們只有賠償50元人民幣的權限(約台幣240元) 這當然是談不攏。 一台推車市價上萬元台幣, 上面的提籃是另外花了近萬元購買, 賠我個幾百元是要叫我自己回家抱棉被哭嗎, 後來他們又請了航空公司的職員過來(一開始找的是機場的員工) 航空公司畢竟是在做生意的, 說起話來就比較客氣跟誠懇。 我告訴他們這推車才剛從德國寄來不到五天的時間, 幾近全新的狀態卻被搞成這種慘狀, 一定要給我一個合理的交代。 這職員也很客氣的先跟我說抱歉, 告訴我她們會負責賠償或是協助維修。 我表明這推車一來是有使用的需要。 不可能現在就將推車交給他們送修。 二來台灣跟香港都沒有Britax的代理商, 真的要維修的話大概也是要留在中國(總代理在上海)。 所以比較可能的方式是賠償我現金, 我再另外找時間去修理。 因此在填寫了行李損壞的登記表之後, 地勤人員給了我連絡手機跟e-amil好讓我將損壞狀況的照片傳給他們, 並且允諾會將我的案件儘快回報到總公司, 一有消息就會向我回報, 因此這件事情就暫時結案, 我也繼續了我原本的行程。 之後上網查了Britax在中國上海的代理商並且打電話去問, 他們說沒有零件可以給我更換, 因為他們也是要從英國(還是德國)那邊送過來, 報關什麼的至少要拖上個幾個月。 二來中國賣的款式也不曉得跟我的相不相同, 製造年份什麼的都有差異。 因此交給中國代理商維修這條路大概也是行不通。 我再研究了一下損壞狀況, 提籃的布面是可以更換的, 旁邊的D-SIP那部分拆不了。 推車的那些損傷部位也都拆換不得, 估計我自己是沒辦法修, 寄回德國維修再送回台灣的運費還不如直接買一台新的。 既然使用上還算OK, 除了提籃的布套以外就只好當成是折舊了。 當然這折舊是航空公司造成的, 還是得跟他們要求賠償。 過了幾天地勤人員回報了航空公司願意賠償我1000元人民幣(約4700台幣), 我估算了一下德訂、英訂的運費, 之前訂的那間Babyparadies-shop才剛把運費提高到159歐元! 英國Amazon的售價、運費也不便宜, 何況英版Britax的配件跟德國Romer還不曉得能不能通用, 我如實將我所了解的情況告訴航空公司, 請他們再斟酌一下。 又過了幾天地勤又打電話告知航空公司同意了我的要求, 又多加了一些賠償給我, 好讓我購買維修所需的物件, 他們要了我的銀行帳戶之後這件事情就算結案了。 ---------------------------------------------------------------- 後續回台灣那天, 地勤人員還特別來找我, 還多準備了幾個保護套來幫我包裹托運的推車, 生怕又有什麼損傷。 說起來除了一開始那次粗魯的托運行為, 之後在各個環節他們的服務都算是相當的不錯, 都有盡到善後的責任, 整體上這次的推車損傷事件處理的算是可以接受。 --------------------------------------------------------------- 至於回程大陸→香港那段航程, 航空公司櫃檯沒有辦好推車的機邊托運, 而害我在香港機場轉機的時候拿不到推車, 又多花了三、四個小時把已經掛好托運的推車硬拉出來機場, 這又是另外一個令人哀怨且漫長的故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97.13
antibonding:還滿誇張的,我們家的推車一向都是當行李托運,登機就 11/27 15:32
antibonding:一併交出,但都沒出過狀況,唯一驚險的是台北香港那段 11/27 15:33
antibonding:,曾經袋子破了,導致銜接座椅跟推車的轉接,一時之間 11/27 15:34
antibonding:找不到,請地勤人員回去找了很久才找到。 11/27 15:35
CHRISTINAYEN:好誇張!還好我之前坐華航還蠻不錯的!(美國線) 11/27 16:03
abine:又是聯航嗎X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YGc4zOqozo 11/27 16:17
jauying:可惜我不看中天...還好有mobile01可看 11/27 16:47
basta:這個推車,是被拿去當做飛機起落架了嗎? 11/27 17:05
leawleaw:坐過馬航去吉隆坡,長榮去上海,也是機邊托運,也沒事 11/27 17:31
DorisBaby:坐過華航去北海道的機邊拖運,推車好好的。 11/27 21:04
aishidelu:好慘~辛苦了,拍拍!! 11/27 22:11
zazzy:有看到新聞 這真的很過分耶 有說要怎麼賠償嗎 11/27 22:21
zazzy:看文中的金額好像也沒有達到一個共識的說 11/27 22:21
partake:中天新聞片段:http://ppt.cc/ZvGM 11/27 22:29
partake:其實航空公司後續的賠償還算滿意,除了一開始地勤的粗魯行 11/27 22:30
partake:為外,之後的協助申訴、賠償,航空公司的服務跟態度都不錯 11/27 22:31
vicky1029:這很正常,我們家兩台推車兩台汽座全部的磨損都是這樣 11/28 01:36
vicky1029:來的~也是新車沒多久~果然是會吵就有糖吃 11/28 01:37
vicky1029:都是美國境內飛機,英文不好就不跟他們申訴了 11/28 01:40
Kuwh:其實帶上飛機的推車最好選比較輕的, 比較不容易弄壞 11/28 03:13
antibonding:應該只有在台灣才可以這樣吵著要理賠,因為保險裡,拖 11/28 03:56
antibonding:運行李跟其他物件,通常是損「壞」才申請理賠。 11/28 03:57
antibonding:至少在歐洲裡,是旅客自己要把推車裝好的。 11/28 03:59
antibonding:要賠償理賠的,通常就是遺失跟損壞。就像行李被磨損, 11/28 04:00
antibonding:甚至撞了一角,只要還可以正常使用,就不會去求償。 11/28 04:01
> -------------------------------------------------------------------------- < 作者: partake (partake) 看板: BabyMother 標題: Re: [寶寶] 出國被航空公司弄壞的推車,以及後續賠償 時間: Wed Nov 28 08:18:01 2012 ※ 引述《partake (partake)》之銘言: : 標題: [寶寶] 出國被航空公司弄壞的推車,以及後續賠償 : 時間: Tue Nov 27 15:20:17 2012 : : 中天新聞有來跟我採訪, : 預計今天晚上的新聞會播出。 : -- : : 圖文版mobile01文章連結: :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5&t=3057525&p=1#39919053#39918910 : 縮網址:http://ppt.cc/Ev-g : : 文章很長,建議到mobile01搭配圖片會更清楚。 : : → partake:中天新聞片段:http://ppt.cc/ZvGM 11/27 22:29 : → partake:其實航空公司後續的賠償還算滿意,除了一開始地勤的粗魯行 11/27 22:30 : → partake:為外,之後的協助申訴、賠償,航空公司的服務跟態度都不錯 11/27 22:31 : 推 vicky1029:這很正常,我們家兩台推車兩台汽座全部的磨損都是這樣 11/28 01:36 : → vicky1029:來的~也是新車沒多久~果然是會吵就有糖吃 11/28 01:37 : 推 vicky1029:都是美國境內飛機,英文不好就不跟他們申訴了 11/28 01:40 : 推 Kuwh:其實帶上飛機的推車最好選比較輕的, 比較不容易弄壞 11/28 03:13 : 推 antibonding:應該只有在台灣才可以這樣吵著要理賠,因為保險裡,拖 11/28 03:56 : → antibonding:運行李跟其他物件,通常是損「壞」才申請理賠。 11/28 03:57 : → antibonding:至少在歐洲裡,是旅客自己要把推車裝好的。 11/28 03:59 : → antibonding:要賠償理賠的,通常就是遺失跟損壞。就像行李被磨損, 11/28 04:00 : → antibonding:甚至撞了一角,只要還可以正常使用,就不會去求償。 11/28 04:01 千萬不要妄自菲薄。 行李損壞賠償是國際通例, 主要是根據華沙公約及蒙特利爾公約的條款。 例如我搭乘的這家航空公司的「乘客及行李運輸的一般條款」就提到: 18.3 我們有關行李損壞的法律責任  (b)如華沙公約適用閣下的旅程,有關託運行李的損害,我們的法律責任應限於每公    斤17個特別提款權單位,而有關對非託運行李的損害,我們的法律責任應受限    於每一位乘客332個特別提款權單位。  (c)如蒙特利爾公約適用於閣下的旅程,有關非託運及託運行李的損害(包括由延誤    所導致的損害)我們的責任是限於每一位乘客1,131個特別提款權單位。 為了這個我還特地去查了一下所謂的「特別提款權單位」, 這是一個國際共通的貨幣價值單位, 這個單位不是固定的數字, 而是會隨著國際主要貨幣的匯率而變動, 一個「單位」粗估約為台幣30元左右。(有誤還請指正) 也就是當行李發生損壞, 每公斤的行李大概可以索取到五、六百元, 一般20公斤的托運行李約為一萬多元新台幣的賠償金額。 我這次求償的公司不是台灣公司, 而是香港的航空公司。 電視上常常可以看到這句台詞「香港是講法律的地方」, 事實上我也認為是如此。 整個推車的賠償過程我跟航空公司的談話都非常的平和, 沒有任何爭執或吵鬧, 反正就是依法行事、按條文索賠。 還不包括後來回程我的推車又出了一些作業上的疏失, 導致我在香港機場又多浪費了三、四個小時在搞那台推車, 而這期間香港航空公司的地勤人員是全程陪同辦理, 並且提供我們必要的餐食、飲料, 非常負責且滿懷歉意的帶領我辦理各項手續。 我想如果在台灣可能受到的待遇還會差些。 這次會接受記者採訪, 主要也是希望能讓消費者更了解這種平常很少遇到的狀況, 進而讓航空公司能夠有所警惕, 只有當消費者索賠的意識抬高了之後, 航空公司才會痛到去注意他們那一向粗魯的行李搬運過程, 能夠持續的加以檢討、改善他們的作業品質。 這就是我最終的目的了。 -- ※ 編輯: partake 來自: 111.255.192.123 (11/28 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