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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期十天的注音文板規,投票出爐囉! 以下為投票的結果:(按大寫R,觀看投票結果) ◆投票結果:(共有 101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a 維持原版規(僅開放注音文於親子對話) 24 票 23.76% 23.76% b 修改成「全面開放注音文」 3 票 2.97% 2.97% c 修改成「全面禁止注音文」 11 票 10.89% 10.89% d 修改成「非國字可表達之語詞可用注音 63 票 62.38% 62.38% 文,其他注音文皆禁止」 原注音文板規條例為---- 6. 有條件開放注音文: 6-1 無法使用國字表達者(僅限親子間非正式口語),可使用注音文。 6-2 除以上條件,一律禁止使用。(推文也視同內文處理) 6-3 如遇爭議由板主視情況決定。 即日起注音文板規條例修正為--- 6. 有條件開放注音文: 6-1「非國字可表達之語詞可用注音文,其他注音文皆禁止。 6-2 除以上條件,一律禁止使用。(推文也視同內文處理) 6-3 如遇爭議由板主視情況決定。 ------------------------------------------------------------------------------ 近期與Frangipani08板工再處理廣告違規時,發現有板友使用本尊ID帳號違規後, 又使用了分身ID帳號,達到本版廣告文規定的五篇有效文章規定,再進行廣告交易。 此舉動對於其它守規定的二手賣家來說,非常的不公平。 經過了數次的討論後,將會推行並修改原有板規。 板規條例如下: 嚴禁利用分身PO多篇廣告文,同一IP且PO相似廣告文,則視為一文多PO, 且有如違規者,將處分身和本尊的違規累計制,並將連帶違規處理 (版規解釋:本尊A違規PO第一篇廣告文,被禁水桶2天,又利用分身B違規PO廣告文, 則A和B都視同第二次違規,都浸水桶十天,違規次數也會繼續一併累計) 另外...增加版規發文限制 發文限制:上站次數30次以上,各版總文章數10篇以上,劣文兩篇以下 理由:因張爸文三不五時來PO文和推文,而且版主最近發現有不少廣告違規的ID是 上站次數很少,文章數也很少,或在媽寶版的廣告文就是她第一篇文章, 故懷疑有版友利用分身來PO廣告文和違規被浸水桶,因此決定增加此版規 以上將於今日修改條例後開始實行,有任何疑義再來信板工。 謝謝大家的配合~ 媽寶板板工FAY13727、Frangipani08 -- ╭───────────────╮ │ │ │ 板務執行中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45.103 ※ 編輯: fay13727 來自: 118.167.45.103 (05/10 15:22) MerryMe:辛苦了 推推 05/10 17:08
kareon:辛苦了~ 05/10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