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z (霉料理)
看板Bank_Service
標題Re: [新聞] 掛錯匯價 聯邦銀擅入戶頭改帳 客戶怒告
時間Thu Feb 1 21:50:06 2007
想不到"銀行主觀相當理由"也是天王條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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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
Content/0,4521,110507+112007020100281,00.html
「張秀蓮表示,聯邦銀行主張,根據電子銀行服務申請契約的第十條,
如果有相當理由,銀行懷疑交易的真實性與正確性,可以片面不用執
行。因此聯邦銀行主張,可以回沖客戶部分交易。但金管會質疑,由
於這些電子交易已經完成,是否可以引用這個條款,自行回沖客戶的
帳戶。金管會正在尋求聯邦銀行的說明,希望把不清楚的地方釐清。」
聯邦銀行網路銀行服務(Internet Banking)申請(註銷)約定書
http://www.ubot.com.tw/a/download/a07_03.doc
這份版本相當舊,跟張秀蓮講得似乎不一樣,加減看看,全文請自行連結
第七條 電子訊息之不執行
一、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貴行將不執行任何接收之電子訊息:
1. 有相當理由懷疑電子訊息之真實性或所指定事項之正確性者。
2. 貴行依據電子訊息處理,將違反相關法律、命令之規定者。
3. 貴行無法於帳戶扣取立約人所應支付之費用者。
4. 立約人有第二十條第二項所述情形之一者。
二、 貴行不執行前項電子訊息者,應同時將不執行之結果通知立約
人。立約人接獲通知後得以電話向貴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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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 Hunter
Born: 14/10/1978
Major titles: Welsh Open('98,'02),Masters('01,'02,'04),British Open('02)
Family: Wife Lindsey, daughter Evie Rose
Died: 9/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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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38.97
※ 編輯: vz 來自: 218.164.38.97 (02/01 21:51)
推 roura:我個人覺得聯邦的說法不足採信(顯為事後推拖卸責之詞) 02/01 23:16
→ sggs:只是沒人有閒功夫告他而已 ( ′-`)y-~ 02/02 08:12
→ vz:只能說這家從稽核、債管、資訊、法務、到客服都很有個性~ 02/02 17:34
噓 chinjung:沖回客戶的帳常發生,那是打錯金額當日沖銷的吧! 02/03 07:15
→ chinjung:都已經完成交易且歸檔應該不能把客戶的帳沖回! 02/03 07:15
→ chinjung:但我有一次轉帳,錢沒扣但另一個帳戶收到錢!過幾日後才 02/03 07:16
→ chinjung:扣掉我借方的帳,但轉自己的還好,不然要是轉入別人的帳 02/03 07:16
→ chinjung:以為錢沒轉出去,過幾日又扣我的帳,那就會告吧! 02/03 07:17
推 ww:補血 02/03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