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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urin59 (哎呀,五千多題念不完)》之銘言: : 看到有人推文說是行員懶我就很想直接回文。:P 應該不是懶,而是銀行要用此種方式,「半逼」你不要銷戶 : 核對印鑑的標準就可以不同嗎? : 印章不對也不見了,只能先辦理變更印鑑的業務後才可以做銷戶。 印章不見了,如何核對印鑑? 所以重點在於原先留存印鑑的目的:「確認本人」 為何留印鑑,有兩個理由 一、台灣早期文盲多,印章是一個重要的依據,簽名反而不便。 二、銀行僅作形式上審查,而不須作實質審查,銀行為避免確認簽名的責任 一概以印章為之,這是為了銀行便利的理由。 但是現在印章都是機器製作,偽刻容易,銀行陋規保障銀行,卻忽視消費者 : 可是仔細想想內控流程和作業規範,若當初開戶留的那個印鑑章是唯一授權證明, : 那麼銷戶若不是用當時原始授權章,經辦的立場是很站不住腳的。 如果遺失印章,根本無法核對當初的「唯一授權證明」 這種理由完全站不住腳 而且就銀行與存戶之間的契約關係,印鑑並非「唯一授權」 法律上也不因有印鑑而認定「授權關係」 只是可能有表見代理的狀況(但不因印鑑即認定有表見代理) : 另外,再請身為客戶的一般民眾想想,若銷戶是不需要原留印鑑章的, : 還有身分證這麼容易被偽造,不覺得很危險嗎?拿個假身分證就說自己是本人? 這個理由更是令人懷疑 一、如果遺失印章,那到頭來還是要確認身份證,此種理由不攻自破。 二、印章大都是機器刻印,而且印章偽造比身份證偽造更容易 不認身份證,卻認定更容易偽造的印章效力,實在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5.39
ZyMe:不過實務上好像都是認定第三人拿顧客印鑑+存摺取款者 11/22 01:39
ZyMe:有表見代理耶 (雖然事實上只是可能啦) 11/22 01:40
borriss:其實很可能是 換印要收費 收的可能還比餘額多 11/22 05:14
AVK:敢問f大 為了以後確定為本人辦理 您願意讓銀行拍照嗎? 11/22 11:17
bullfrogtwn:我到台銀新開戶都會拍照 XD 11/22 11:21
foone:現在不是每間都要拍照嗎?不拍還不給開戶咧 11/22 14:08
highhand:關於最後一段的第二點,我們銷戶要印鑑+身分證,希望有 11/22 18:36
highhand:解決你的疑慮。 11/22 18:36
yuhsiang:有的會用監視設備的錄影畫面取代吧.... 11/22 23:02
exorcise:既然現在可以變更印鑑馬上銷戶 變更印鑑要本人辦理 11/24 14:37
exorcise:銷戶也是本人才能辦理 為何還要透過先變更再銷戶的流程? 11/24 14:37
exorcise:根本是浪費時間精力啊 這要看總行怎麼想的 下面行員只是 11/24 14:39
exorcise:照辦........ 11/24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