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dfood (我怕蟑阿螂)
看板Bank_Service
標題Re: [問題] 對方轉錯帳 我的銀行的動作?
時間Sat Sep 15 18:15:41 2007
※ 引述《kutkin ( )》之銘言:
: ※ 引述《badfood (我怕蟑阿螂)》之銘言:
: 所以你說你在國外用網路銀行
: 網路銀行這種只有總行才能及時知道你有在用的東西
: 分行不能確定你已知情
: 如果你是用補摺或是打電話來查餘額 分行確定你已知情 當然就要通知你
: 既然你沒有告知分行你已經看到這筆錢入帳
: 你又不及阻止家人的匯款
這裡我還是不是很理解,我知不知情為什麼要考慮進來呢
因為紀錄都在那裏,我總是會知道的啊
我知道錢進來了,所以動我帳戶裡的錢要通知我
我不知道錢進來了,所以動我帳戶裡的錢不用通知我
請恕我無法理解
該通知就要通知(如有人主張存錯錢了)
不該通知就不用通知(如單純錯帳沖掉)
和沖帳時客戶是否知情無關
: 那當然是事後沖正把錢還營業員
這裡就是我強調的重點,銀行應該無權把這筆錢還給營業員
這筆錢要還我同意,但這是我和營業員之間的事
銀行怎麼知道並徑而做出判斷呢?
: : 實際上 .........
: : 最後 我還是認為無摺存款入帳後應該是不能取消比較合理
: : 以上
: 你當然可以用這種想法 但是這種想法為什麼不是通用的想法?
這裡又要請教一點,你說我的這種想法不是通用的想法
意思是說"無摺存款不能取消" 不是通用的想法嗎?
金融卡轉錯帳號,要拿到錢的那方同意才拿的回來
無摺存款要戶名對帳號對才能入帳,反而可以取消
我是覺得有點難以接受
: 因為這樣子整個效率會變很低
: 只要帳錯一律要等到帳戶主人回電 萬一帳戶主人不在或裝死呢?
: (大家都知道 是客戶找銀行容易 還是銀行找客戶容易?)
我還是強調,一筆無摺存款是存錯了還是存對了
所謂的對與錯不應該是由銀行來判斷
當然,銀行內部處理疏失一筆帳做了兩次,直接沖掉沒有問題
但我的例子明顯和此無關
: 發存證信函 然後上法院
: 你自己想如果你是營業員 知道你的客戶是這種想法
: 你還敢做這個客戶的交易嗎 還敢幫這個客戶墊錢嗎?
: 日後還要上法院才要的回來錢 (當然你不會 但是人真的很難講)
這部分就偏向"該不該還錢"了,就不回應了
原PO和我都同意應該還錢,
原PO和我反映的是"銀行能不能在沒通知帳戶持有人情況下逕行沖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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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112.156
→ badfood:我想我的銀行在處理上是有瑕疵,我PO此文僅做分享也無意 09/15 18:33
→ badfood:攻擊該行.大家看一看就到此為止吧,謝謝 09/15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