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JJ (傳說中的小米)
站內Sportcenter
標題Re: [請益] 關於棒球板目前之狀況
時間Tue Mar 9 03:05:03 2010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二、查 PttNewSport 板 #1BZ08ecS 罷免案中,發起人所提之理由為:
: 執行標準不一,無法以身作則,
: 引起眾怒,多次以個人標準水桶處罰
:
: 請發起人 VV11 於台灣時間 03/08 23:59 之前
: 於本板發文更明確的說明此罷免原因
: 若是 VV11 無暇發文,可於此文下方推文指定委托其他使用者代於發文說明
:
: PttNewSport 板 #1BZ08ecS 罷免案將在 03/08 23:59 之後
: 或是組務審查完由發起人或其委託人發出之說明後重啟
:
: 推 VV11:已閱讀,由於原第八條板規已更改;故此罷免案將視情況另起 03/08 20:18
裁定:
一、原罷免案作廢
二、sleeeve 板主警告一次
因在半年內累積板主警告兩次,予以解職
三、棒球板板主群應於台灣時間 03/11 23:59 之前
聯名發表說明未來針對該條條文的處理方針
說明:
一、根據發起人的說明,原罷免案的發起乃針對該板主執行板規第八條而起
而組務審理板主針對該條之處份,判定均無過當之處
發起人放棄說明其他罷免理由,因此該罷免案作廢
二、組務審查後認定,棒球板板主 sleeeve 在面對板眾質疑時的處理態度並不妥當
例:
Baseball:本篇就當作對我的大怒灌。
Sportcenter:應該說反我的人啦@@
雖不視為整起事件的起因,但是導致了最後板面更行混亂與罷免案的發生
因此予以警告一次的處份
經查
#1AtcK_7x 公告中,該板主已於 10/21/2009 時被處以板主警告一次
至今未及半年,因此予以解職處份
三、請棒球板其他三名板主(e9690,vovzz,Adven)聯名說明未來該板規的處理方式
亦即:是否繼續存在、若是繼續存在則預定執行方式為何
並開放板眾討論
若有需要,可舉行投票來作最後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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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本板向群組長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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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推 jianoon:譁眾取寵之輩 不可留 推這宗判決! 03/09 03:43
→ jianoon:順便想問一下 遭解職處分者 可以在往後的投票再行參選嗎? 03/09 03:52
推 sleeeve:對判決服從 並感謝板務組在板規八處份上還給我公道 03/09 15:06
→ sleeeve:以後盡量不會在棒球板發言 也感謝其他三位板主的照顧 03/09 15:08
→ yaobj:謝謝組務,辛苦了,敬禮!!! <( ̄︶ ̄) 03/09 17:31
→ hihi29:希望不是盡量不會 而是絕對不會 03/09 19:30
推 JUNstudio:沒有其他建議的話請大家適可而止,勿針對單一使用者發言 03/09 23:31
推 st6012:雖然已經拔除了 但還是轉過去棒球版會比較好? 03/10 02:31
→ RJJ:想轉的可以轉 :) 03/10 06:34
推 yaobj:那就將文轉到棒球版~謝謝小組長~ 辛苦了,敬禮!!! <( ̄︶ ̄) 03/10 08:23
※ yaobj: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03/10 08:25
推 VV11:感謝組務 03/1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