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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未來棒球板是否禁止反串? ─────────────────────────────────────── ◆ 投票中止於: 08/03/2011 00:29:32 Wed ◆ 票選題目描述: 禁反串草案 反串言論界定 "惡意偽裝成他隊球迷,引發板友間紛爭" 例如:刻意在他隊負面新聞中推文表示 「用心的球隊」「好棒的球隊」「這才是我們X迷的精神」 等等...之惡意偽裝成他隊球迷之言論 文章亦同 通過廢除反串之懲處標準及相關事宜 有鑑於板主群需站在中立角度來審判 故採用"板友間互相自制模式" 也就是說:版主群不主動審查,不告不理,由板友來進行檢舉、提供資料,較為客觀。 同時,板主群也將自棒球板具有一定名聲的資深板友中,或由板友推薦之人選中,遴選出 一定數量的陪審團成員,以盡量民主的方式審查反串案件。陪審團之決議僅作為板主判決之 參考,判決之一切後果與責任仍由板主群承擔。 實行細則 板友檢舉需附上相關足以佐證之文件、證據。 例如:遭檢舉之板友過往的文章言論,以及在其他隊板所發布之文章,等等,都算在可提供 證據之內 若有難以判定之案例,板主群將會把案子交付陪審團審查,並參考陪審團之決議,做出最 後判決。 一經查實確為惡意反串 水桶15日,並且將該板友列入反串紀錄,未來若是相同帳號再次發 表類似之反串言論,則視為累犯,加重懲處。 此辦法由棒球板板主群認定後,交付板友投票表決 PTT棒球板板主群 littlesheepy/korking52013 ◆投票結果:(共有 49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同意通過「禁反串法案」 279 票 56.59% 56.59% 反對通過「禁反串法案」 214 票 43.41% 43.41%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acegikmp 的建議: 哇哈哈哈哈哈哈哈 沙發 ○使用者 a10141013 的建議: 文字獄嗎 ○使用者 tony121010 的建議: 沒事找事,要引戰的話方法多的是,管太多了。 ○使用者 GauYi 的建議:   ○︿_      - ┌╮ 放開我!我還要繼續PO文  /友 ○/     /└┘ 再一篇!再回一篇就好!  √\〈廢_ ├┐ | ̄|  ○使用者 Messi100 的建議: (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使用者 PlayPtt 的建議: 幽默反串是我們作酸民的責任,酸酸丁丁是我本人的興趣 ^_^ ○使用者 grassboy2 的建議: ========================================================================= ===========「我身為反串的人」 ← 這樣是有反串還是沒有反串?========== ========================================================================= ○使用者 sawkuanwoo 的建議: 言論不應該被禁止,就像有人喜歡用反句來稱讚人一樣,反串只要不要用不雅字眼, 是可以接受的 ○使用者 rockyshen 的建議: If you smell~~~~~~~~~~~~~~~~~~~~~~~~what the rock is cookin' you can't see me \mm/ That's the bottom of line cause' StoneCold sais so~~~~~~~~~ ○使用者 lmc66 的建議: (  ̄□ ̄)/ 喔~ 喔喔~ 喔喔~ 喔喔~爪爪 (  ̄□ ̄)/ 喔~ 喔喔~ 喔喔~ 喔喔~爪爪 (  ̄□ ̄)/ 喔~ 喔喔~ 喔喔~ 喔喔~爪爪 ○使用者 love85023 的建議: 把酸民都桶一桶^^ ○使用者 HSKao 的建議: 沒意義的規定..... ○使用者 gida22401086 的建議: 想反串 更應該支持禁反串法案 做為懲罰功力不夠就想反串的遜咖 棒球版需要更高竿的酸民~ 清新優質理性死忠衝現場不海巡非戰績獅迷留 ○使用者 kimnking 的建議: 反串是棒球版的文化之一 不應該禁的 ○使用者 SNGoMMX 的建議: 喔~喔喔~喔喔~喔喔~大將軍 ○使用者 GinHan 的建議: //////////////////////////////////// \\\\\\\\\\\\\\\\\\\\\\\\\\\\\\\\\\\\ ????????????????????????????????????????????????????????????????????????? ○使用者 e9690 的建議: 對於反串的判定還是太過困難。雖然說可能拿以前的文件或他板的文章可能可以佐 証,但是也沒有辦法判定他是否為支持兩支球隊的情事,或者是是否以前曾支持現 在所討厭的球隊,不過這個可以探討探討。 ○使用者 VOT1077 的建議: 當然是同意阿~(誤很大) ○使用者 ohoho 的建議: ㄎㄎㄎ ○使用者 unique0927 的建議: 可悲啊...反串鄉民內心到底有多空虛啊? 可悲啊...反串鄉民內心到底有多空虛啊? 可悲啊...反串鄉民內心到底有多空虛啊? ○使用者 baimoo520 的建議: 會被反串搞到崩潰的真的是一群草莓 反串有啥不好 他喜歡誇大稱讚又怎樣 真不懂一群草莓鄉民 唉 ○使用者 VB6 的建議: 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 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 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刻筆! ○使用者 yangsj 的建議: 最好連某些腦殘酸民也永久水桶到死吧 ○使用者 Acelover 的建議: 那麼愛串 去賣烤肉啦 ○使用者 ldstar 的建議: 棒球版的特色就是發言風氣自由 最近搞得比爪版還像爪版 新任版主是想當皇帝嗎? 快下台吧!! ○使用者 noabstersion 的建議: 這種明顯狗屁不通的法案也要提出來投票,動動腦好嗎? ○使用者 tom92186 的建議: 爪爪就是爪爪!!! 爪爪一天不亡 我沒有一天不反 ○使用者 tencel 的建議: Ok ○使用者 hengyen 的建議: 言論自由 ○使用者 Tamama56 的建議: 沒有反串,就不叫棒球版了 ○使用者 visa9527 的建議: 過了我要怎麼裝黑熊黑象迷 ○使用者 kuweilun 的建議: 啊如果有人同時支持複數球隊是要怎麼判? ○使用者 srmember 的建議: 大將軍上任後越來越像戒嚴,真失望! ○使用者 qqq5566 的建議: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身為5566 怎麼可能同意?! ○使用者 bbuda 的建議: 你們到底有沒有能力判斷什麼是可做的什麼是不可做的? 0_0 ○使用者 oldeight2009 的建議: z反串太無聊了 該打! ○使用者 SIMPLEPLAN 的建議: 反串不能禁 就好像兄弟雖然是毒瘤 但他倒了酸民們會頓時失去生活重心很嚴重的! ○使用者 deathnote14 的建議: 這是在破壞棒球版優良傳統跟自由言論的風氣 ○使用者 Kuangshun 的建議: 真不知道反串者的動機是甚麼 如果只是好玩那還真幼稚 如果是引戰那又更幼稚了 ○使用者 strike 的建議: 太好了! 不能反串 我們獅迷的線上人數肯定會有爆發性的成長! ○使用者 cmj 的建議: 到底哪些人是反串要如何「準確」判斷?板主或板友自由心證? ○使用者 vs6boy 的建議: 就是要反串才好玩 那麼認真幹嘛? 辦這種投票我倒覺得版主才在反串 ○使用者 s410084 的建議: 反串根本是亂板的一種 ○使用者 Legumer 的建議: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使用者 esunbank 的建議: 不能反串 那還有哪可以反串~~ ○使用者 Arashinoon 的建議: 看到反串就很火!! ○使用者 kanas 的建議: 光是在那邊界定就飽了~反串得好也算有趣的文阿 y ○使用者 echomica 的建議: 桶死那些王八蛋 棒球板已經是PTT最爛的板了 ○使用者 hbk20491 的建議: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使用者 hmnc 的建議: 這種法案通過 是另類打壓言論自由吧 這樣很多意見都不能表達了 ○使用者 alex0203cool 的建議: 禁禁好啦 ○使用者 AB3805 的建議: 尚書先滾再說 ○使用者 ryanlei 的建議: 反串也可以很有梗,禁反串不如禁廢文。 ○使用者 shenkui 的建議: 最好是有辦法判斷反串 有的人就每天支持的隊伍會換不行嗎 腦殘沒藥醫 ○使用者 ivery2266 的建議: 民主的社會...是言論自由而非言論暴力 ○使用者 joecho 的建議: 版主住海邊喔 ○使用者 xxxxcat 的建議: 支持 有些早就沒哏了還硬要鬧 無聊當有趣 ○使用者 mayday1133 的建議: . . . ○使用者 unlock 的建議: 爪爪不能亡 ○使用者 hihi29 的建議: 尚書再反串啊 明明就是爪迷還在那邊我們X迷 ○使用者 fuyako 的建議: 我愛兄弟象 我的加油棒 顛倒過來往下晃~ ○使用者 magicason 的建議: 板主有能力分辨誰是誰不是嗎 Y ○使用者 taebo 的建議: ㄎㄎ ○使用者 john3212 的建議: 媽我在這 ○使用者 wd77222 的建議: 沒有必要嚴格禁止 有時後幽默一下不見得是壞事 如果覺得被酸很不爽的話 那請不要到棒球板來 回自己球隊的版上討論就好 請有點雅量面對他人的揶揄 ○使用者 newleave 的建議: 板上充斥一堆亂沒梗的反串 ○使用者 detinge15 的建議: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GG ○使用者 uyn 的建議: 無理的提案,反對. ○使用者 littleb0426 的建議: 禁反串,開酸文! ○使用者 kanx 的建議: 明顯侵犯個人的發言自由的爛法案. 誰是誰的球迷不是靠認定的. ○使用者 yorklie 的建議: 言論自由是很可貴的 ○使用者 porten812 的建議: 反串不能亡 ○使用者 bettery 的建議: 去你的禁反串! ○使用者 Zero0910 的建議: 投大將軍當版主就是為了要禁反串啊~ ○使用者 he00286 的建議: 這投票並不會讓黃迷比較理性阿= = ○使用者 Falcon2009 的建議: 我們兄弟球迷本來就比較高級 會驕傲也是必然的 ○使用者 aquafreshass 的建議: 屎吃太多才會反串 ○使用者 kickmeout 的建議: 幹嘛禁啊..怎麼禁啊.. 越禁越亂而已 ○使用者 hpisok 的建議: 反串什麼的,最討厭了((誤 ○使用者 polo7552 的建議: ...... ─────────────────────────────────────── ◆ 總票數 = 493 票
BobbyAbreu:樓下低能兒 女朋友跟五樓跑去私奔 08/03 08:59
girl10319:通過了@@ 08/03 08:59
kuweilun:水喔 越來越有趣了 我本來支持A隊C隊 反B隊D隊 結果因為 08/03 09:06
kuweilun:某原因改支持E隊反ABCD隊不知道要怎麼判? 08/03 09:07
gentleman888:版主要忙翻了 08/03 09:09
Jackoneone:酸民末日來了~ 08/03 09:15
Juste72:可以預期棒球版會越來越亂... 08/03 09:18
hu6111:尚書最近都沒反串,沒意思 08/03 09:23
ohmygodf11:搞這個只會讓自己更累而已啊XD 08/03 09:25
qazxswptt:靠背...我忘了投= = 08/03 09:26
buehrle:那請問反串的標準和定義在哪? A:哇黃金聖鬥士好棒啊! B 08/03 09:28
buehrle::哇!黃金聖鬥士好棒啊! 結果只有B被水桶 如何服眾? 08/03 09:29
cc211:太棒了 要罵就罵到爽 看到反串就噁心.... 08/03 09:35
cc211:假設你今天考零分,一堆人跑過來說「你考的好棒喔」... 08/03 09:39
helladay:then he is revitting. 08/03 09:41
Jackoneone:顯然一堆酸民忘了投票 或者說酸民內鬨XD 08/03 09:43
keeper801031:王建民掉5分 A:投的不錯^^ B:投的好爛.. A算反串嗎? 08/03 09:45
qazxswptt:每天吃酸 有益身體代謝循環健康 08/03 09:45
std94003:爽 08/03 09:45
qazxswptt:認真講 既然有陪審團 我不擔心標準問題 因為能反串到 08/03 09:46
qazxswptt:受人緊迫注目 那種反串量已足以察覺這人是否真在鬧了 08/03 09:47
qazxswptt:我反而擔心 只有一兩篇突襲式的反串 足不足以判斷為惡意 08/03 09:48
REDBLUEr:禁反串...這樣K版主就不能當版主了?? 08/03 09:50
postar:陪審團找哪些人才是標準問題 08/03 09:50
qazxswptt:好像樓上不太懂反串的文義...= = 08/03 09:52
cc211:想罵就大聲罵阿...不爽兄弟就罵阿 硬要裝成喜歡都不累喔.... 08/03 09:53
qazxswptt:嗯,確實,找的陪審團是否為大多人認可,也是比較重要問題 08/03 09:53
honafire:所以現在在棒球板講話要越來越小心了 挨~~~~~~~~~~~~~~~~ 08/03 09:54
pounil:一堆酸酸:我們兄弟blahblah..... 08/03 10:05
davidex:少了反串以後會不會一堆ID看不到了 08/03 10:06
pounil:這下板主有得忙了 柯柯 08/03 10:06
furret:有幾個建議的ID是知名反串 08/03 10:07
magicason:加油 我們獅爪門的一定支持板主!! 08/03 10:09
hakk:禁的話還像是PTT棒球版嗎????????????????????????????? 08/03 10:20
loueAZZZZA:小心投書就在你身邊 08/03 10:23
golive:看來一狗票反串兄弟的 可以大量檢舉了 08/03 10:29
golive:前面幾篇就看到有獅迷裝成象迷來挺小曹 XD 08/03 10:30
Jackoneone:從這一篇開始算嗎? 08/03 10:31
UntiedDragon:用心的板主!!! 08/03 10:35
UntiedDragon:這樣推算反串嗎? 08/03 10:35
ashrum:板主有心做事是好事...不過這個法案要修到穩定,怕有段路... 08/03 10:39
kobe089:反串要怎樣認定?所以也不能說其他隊的好話囉 08/03 10:55
morgan13:狗屁倒灶事知道就好,反串酸一下都不行!? 08/03 10:59
xxp680:尚書失業了 他還能幹嘛呢 08/03 11:14
Adven:竟然通過啦 陪審團又有得吵了 08/03 11:17
Saza:慘了慘了 要暴動了 08/03 11:18
clywin123:連投票也在反串XDDD嘴巴說不要 還是按了同意 08/03 11:19
eternalviva:"尚書法案"? "尚書條款"? 08/03 11:44
Vanadis:先限縮發錢文,再特別規範今日文,現在再來用這種模糊的 08/03 11:48
Vanadis:方式想要根絕反串,那乾脆不要限制發文數,直接管制內容好 08/03 11:49
Vanadis:了。什麼東西都來特別條款,竟然大家能默默接受... 08/03 11:50
whj0530:太難定義了吧 人的一生中總會有幾次反串的(誤) 08/03 12:01
haha98:陪審團推薦:CKCDY/Runken/evoWiz 08/03 12:04
ashrum:樓上這樣算不算反串呢? 嗯...真難判定 08/03 12:05
well0103:我倒是很想看看這條板規的第一個犧牲者是誰 08/03 12:43
Messi100:總覺得板主會被這條板規給鬥倒 08/03 12:50
Clyde0910:愚蠢的投票 08/03 12:57
an123456781:建議先試辦 水桶先以五天或七天為主 08/03 14:31
yungwena:爽\@@/ 08/03 16:19
success0409:這個板規最大的問題就在陪審團制度 原本是希望板友自 08/03 18:32
success0409:行收集足夠的事證再交由大家公審會比較好 卻不知道為 08/03 18:33
success0409:何有人偏偏喜歡將權力集中於某群人 制定陪審團的板主 08/03 18:34
success0409:最好是出來說明清楚 記得大將軍自己的政見是沒有陪審 08/03 18:35
success0409:團的 誰弄成這樣 最好是出面說明 08/03 18:35
littlesheepy:樓上 陪審團制是加上CLY前板大在內 三個板主一起討論 08/03 18:48
littlesheepy:出來的 而且原本的板本也不是交由板友公審啊...是板 08/03 18:48
littlesheepy:友蒐集證據之後 交給板主群決定 後來想說這樣板主群 08/03 18:49
littlesheepy:權力太大 怕被人懷疑不公正 所以決定延請棒球板資深 08/03 18:49
littlesheepy:前輩或是其他隊板板主一起組成陪審團 這樣判決比較 08/03 18:50
littlesheepy:可能公正 這也是參考網球板的作法 08/03 18:50
littlesheepy:當然 這IDEA是我丟出來的 但是經過三位板主討論才定 08/03 18:51
littlesheepy:案 跟想要將權力集中於少數人無關 甚至是釋出判決權 08/03 18:51
success0409:我的重點是:陪審團這想法是誰提出的 08/03 19:03
deathnote14:光是這推文就一堆人在反串 要不要開始審了? 08/05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