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j (豆腐般意志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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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中央社] 體委會說明補充兵服役原則
時間Tue Nov 11 22:47:50 2003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台北十一日電)針對各界關注的亞洲棒球錦標賽役男問題,行政院體
育委員會競技運動處今天說明指出,依照「國家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規定,亞錦
賽役男可申請服補充兵役,經審查通過後依情況決定列管三年或五年。
根據「國家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凡具備最近一屆奧運、亞運、東亞運、世界正
式錦標賽、亞洲正式錦標賽、世界青年錦標賽及亞洲青年錦標賽之國家代表隊役男,均得
申請服補充兵役,審查通過後須參加12天軍事訓練,除獲奧運前三名或亞運第一名之役男
得免(解除)列管外,其餘並應依據辦法規定及選手特性實施三年及五年之列管。
在這項辦法中,列管三年的選手,必須在國訓中心接受兩年集訓及考核,第三年則須配合
參加指定賽會,而列管五年的選手,則屬國際級的特優選手,由於國外訓練環境明顯優於
台灣,因此僅需服12天的軍事訓練,可參加國外職業聯盟,但須配合國家徵召參加重大比
賽。
至於列管三年與列管五年如何分辨,競技運動處副處長吳龍山指出,未來一旦有疑義,將
根據辦法召開委員會議確認;不過舉棒球為例,美國職棒大聯盟的40人名單,可以符合列
管五年的標準,但如果是2A或1A球隊,可能就需要經過委員會確認,至於其他運動,未來
也可以遵照這個方式做為補充兵役的標準。
吳龍山表示,以目前的情況來看,王建民已被列入紐約洋基隊40人名單,因此適用服12天
軍事訓練列管五年的條款,至於世界盃棒球錦標賽的武昭關與胡金龍,由於在國外的訓練
環境並不見得顯優於台灣,因此能否適用於列管五年的條款,仍有待審核,否則就只能被
分配為列管三年,但需集訓兩年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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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iano:國外訓練不見得優於台灣?? 推218.164.154.212 11/11
→ errantknight:政府有這種自以為的想法...難怪... 推 140.112.25.179 11/11
→ lordcolus:1A都比台灣好吧... 推 211.74.166.187 11/12
→ wonderwall:如果像是杜有機會去米國,可以為五年列管嗎 推 203.203.34.18 11/12
→ osck:集訓兩年是什麼? 推 210.85.125.2 11/12
→ Guderian:如果不配合徵招呢,該不會王還是要去當兵꜠ 推 61.229.6.252 11/12
→ blackdevil:我希望..想旅外或已在外的都不要回來較好꘠ 推 210.202.94.156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