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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imar0808 (puppy)》之銘言: : 先前曾有文章提到說,由於日職洋將無法符合日職FA規約的描述 : 根本無從適用自由球員的制度,所以契約一旦期滿即能自由轉隊 : 不需要訂有脫逃條款、也不用申請成為自由球員 : 這種對契約、對制度的解釋方法,個人覺得邏輯上似乎有點問題... 洋將適用日職FA規約, 這是毫無疑問的 從日職官網的FA選手公告網頁就可以證明這一點 http://www.npb.or.jp/players/2009fa_qualified.html 這是今年的FA選手公告網頁 洋將Ramirez跟Rhodes都列名其中 同時日職FA規約也沒有任何一條排除洋將取得FA資格 不過在實務上, FA因為有補償規定, 比起自由契約身分較為不利 所以有期限附約的洋將都會直接以自由契約身分轉隊, 並不會做出FA宣告 這從過去複數年約期滿的洋將轉隊的身分就能看得出來 另外, 我剛剛很意外的發現 專業棒球網站, 也是許多日職愛好者的啟蒙網站的球魂 他的網頁上說 洋將不牽涉到所謂的「自由球員」身份 這也許是長久以來對於洋將能否取得FA的誤解的來源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能聯絡得上馬淋濕, 通知他修改一下錯誤的地方 -- 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 而是家住在公司隔壁,而我回不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63.2
IBIZA:漏了連結 12/09 11:33
MALAMO:不要再 12/09 11:52
cutbear123: 搖 12/09 11:59
lsmking7219: 搖 12/09 12:52
james251: 搖 12/09 13:55
nugundam: 搖 12/09 14:00
matrix0857: 屁 12/09 14:18
imdodoim: 股 12/09 15:14
waijr:所以洋將和日職簽約不但得受外國人限制 還要有FA才能回美國 12/09 19:57
waijr:這麼說日職還真是世界最歧視外國人的聯盟 比中職還離譜 12/09 19:58
doublebass:一般有實績的洋將都會簽附加條約取得自由契約身份 12/09 20:47
doublebass:會像陳偉殷這樣的都是小咖中的小咖 業餘球員之類的 12/09 20:47
doublebass:比如廣島多明尼加野球學校養出來的球員 12/09 20:47
yoshinobu240:還歧視咧 真讓人噴茶... 12/10 09:27
yoshinobu240:你要不要想想有多少人撈了一票錢 連個屁都沒打出來 12/10 09:28
yoshinobu240:就因為巨人以前當凱子爹的記錄太多 更覺得"歧視"這兩 12/10 09:29
yoshinobu240:字真是莫名其妙 12/10 09:29
yoshinobu240:另外 doublebass板友提到附約的事 李承燁就簽過類似 12/10 09:30
yoshinobu240:脫逃條款 拿到日本一後就可以閃人 12/10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