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eniuswen:我還卡神咧 12/03 18:00
推 XDDDD:岩元理惠:上酒店犯法嗎? 12/03 18:01
→ jarry1007:上酒店不犯法 事實上日本運動選手還滿常上酒店的 12/03 18:01
→ jarry1007:在台灣酒店也是合法經營有交稅 不懂為什麼要岐視上酒店? 12/03 18:02
推 chawer:會跟組頭一起上酒店嗎 12/03 18:02
→ jarry1007:如果日本客戶來台灣 幾乎都要帶他們上酒店 12/03 18:03
→ jarry1007:和組頭上酒店不行 一起喝茶就可以嗎? 12/03 18:03
推 XDDDD:顆顆 傑瑞自己去查是誰招待小曹去喝的? 12/03 18:03
推 WILLWIL:看到傑瑞的推文就想笑不知道為什麼XDDD 12/03 18:04
→ jarry1007:我說和組頭上酒店是不行的 我沒說可以 12/03 18:04
→ chawer:我也沒說跟組頭一起喝茶可以阿 12/03 18:04
→ jarry1007:我是反問你 一起喝茶可以嗎? 因為你問我和組頭上酒店 12/03 18:04
→ c1eaner:看到這篇我更堅信前面有關統一契約書/保留選手/美日棒球協 12/03 18:05
→ c1eaner:議等的討論應該置底 12/03 18:05
推 chawer:我沒說可不以,我只有問說會跟組頭一起去酒店嗎 12/03 18:06
推 Sechslee:亞利安星球答辯法 12/03 18:07
推 kjro:若真的走了 日職也沒辨法吧 難不成聯合美台封殺 12/03 18:07
→ jarry1007:我不是小曹 沒法回答你 12/03 18:07
→ IBIZA:陳偉殷的例子實在太特殊?哪裡特殊了 12/03 18:09
推 foudre:日職選手在FA之前大部份也都是一年一簽的,是靠保留條款讓 12/03 18:10
→ sendow:對日職不熟,小疑問,陳在日職不算洋將嗎?洋將不是想走就走? 12/03 18:33
→ arl:可以不甩中日龍直接去MLB才對但是這樣等於是跟整個日職撕破臉 12/03 18:39
→ arl:如果日後想回日職等於機率是0 12/03 18:40
推 foudre:基本上所有工作都是合約完了想走就走,只是其他公司接下來 12/03 18:42
→ foudre:會不會雇用你又是另一個複雜的問題了。 12/03 18:42
→ foudre:不過原po提到的法律野球概念上也沒錯,至少美國球員曾去法 12/03 18:45
→ foudre:院搞過保留條款,把大聯盟搞上談判桌,日本就不曉得了;另 12/03 18:45
→ foudre:外就我所知,所謂的日美協議應該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或是 12/03 18:47
→ foudre:至少美國那邊不會公開承認,只是一個君子協定的默契,就是 12/03 18:47
→ foudre:怕美國那邊的經紀公司把白紙黑字拿去法院盧就很麻煩了,沒 12/03 18:48
→ foudre:白紙黑字的話,經紀公司就只能碰運氣看有沒有哪個烈士想以 12/03 18:49
→ foudre:一人之力挑戰日美兩大體制的,不過就連Bonds都無法證明他被 12/03 18:50
→ foudre:大聯盟連合封殺,沒有過大聯盟經驗的日職球員恐怕就更難了 12/03 18:51
推 c1eaner:日美協議有白紙黑字,日職球員工會網站就有了,日英文版皆 12/03 18:57
→ c1eaner:有...另外,陳偉殷找的經紀人有不少日職客戶,搞烈士只會 12/03 18:59
→ c1eaner:和自己荷包過不去 12/03 18:59
推 jerrywin:/陳偉殷,何妨多比較 這系列文講的挺清楚的 12/03 19:05
→ exc:TSAO妮妮表示:come on! come on ! 12/03 20:48
→ jackal2002:合約到期跟自由球員明明就一點關係也沒有... 12/03 22:07
→ jackal2002:為什麼總有人要回說:想走就走,說走就走zzzzz 12/03 22:07
推 dish:會簽複數年契約的只有快接近FA的球員啊... 12/03 23:57
→ dish:其它都是一年一簽..但母球隊有優先續約權 12/03 23:57
→ dish:如果每個都一年一簽的話...那還要訂自由球員制度幹嘛?? 12/03 23:58
→ dish:都是漢字...我想應該都看的懂 12/04 00:09
→ dish:應該說一年一簽約滿就能走人的話..就不用自由球員制度啦 12/04 00:10
推 aimar0808:dish大所言甚是...板上多的是不仔細研究相關制度就發表 12/04 01:11
→ aimar0808:意見的鄉民...而且提出的觀點往往一對照現行規定之後就 12/04 01:11
→ aimar0808:令人覺得無知又可笑 12/04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