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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涉入中職假球案的前兄弟象球員朱鴻森,原本因為認罪坦承收錢打假球,獲得緩起訴 處分,卻因為在緩起訴期間辱罵警員,檢方今(31)日決定撤銷朱鴻森緩起訴,重新 依「詐欺罪」將朱鴻森起訴。   板橋地檢署於民國99年間偵辦職棒假球案時,34歲的朱鴻森,涉嫌被假球集團成員蔡 政宜、莊侑霖等收買,分別在2007年、2008年共計5場比賽放水。接受調查時,朱鴻森 坦承收錢、放水情事,並繳出犯罪所得5萬元,獲得檢方緩起訴3年、義務勞務200小時 處分。   不過,去年12月25日,朱鴻森酒後搭計程車與司機起衝突,還以三字經辱罵前來處理 的員警,板橋地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朱鴻森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由於這是朱鴻森緩起訴期間犯罪遭判刑,因此板檢日前撤銷朱鴻森緩起訴處分,並於 今日重新起訴朱鴻森在假球案所涉的詐欺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http://ppt.cc/1Z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21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