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婁靖平/綜合報導】 2012.09.05 03:35 am
有關三級棒球選手每學期兩周「休養期」的規範,已獲教育部同意,自本學期開始實
施,其餘運動種類選手也比照辦理。
6月底教育部體育司召開棒球改革會議,討論選手因訓練、比賽過多影響課業的相關問
題,確認制定「休養期」的共識。
8月31日教育部發令,修正三級學校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訓練注意事項,詳盡規範訓練
時數、課業輔導、訪視評鑑等項目。
訓練時數部分,各校需自行訂定合理時間,但以每日至多3小時為原則,比賽公假的合
理日數,則以每學年30日為上限。
「休養期」定為每學期期末考前、後1周,期間不得訓練、比賽,讓選手徹底休息,學
校也可利用時間補課。
學生棒球聯盟秘書長陳德華說:「體能、重量等相關訓練也不行,避免選手過於疲勞
、受傷,甚至影響課業。」
今年底的高中木棒組棒球聯賽,已因應「休養期」提前,決賽將在12 月下旬前舉行完
畢。
依照教育部修改後的明文規定,各運動種類選手自本學年起(101年),每年都有1個
月的徹底休息時間。
此外,各校須就體育班、運動代表隊甄選資格或選手參賽資格,訂定最低課業成績標
準,各種訓練、比賽要以不影響課業學習為原則。
除了加強課業,生活技能、表達能力的提升,也是輔導計畫重點。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須協助所屬學校規劃、建立補課機制,並得辦理學生學力抽測,定
期抽訪相關學校課程輔導計畫之執行情形。
http://udn.com/NEWS/SPORTS/SPO1/7342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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