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7 00:57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前牛隊球員葉君璋3年前被球隊釋出,爆發轉隊勞資糾紛,興農職棒公司最後被認
定涉及「就業歧視」裁罰100萬元。該公司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
定裁罰有理,判決興農職棒敗訴確定。
判決指出,本案起於97年12月6日,葉君璋被推選擔任北市職棒球員工會常務理事
,隔年2月14日球員工會召開會員大會前,牛隊副領隊向所屬球隊球員表示,「未經球
團同意不能去參加活動」。98年12月21日葉君璋被牛隊釋出,當時象隊與葉君璋接觸
,都有合作意願,但後來為顧慮牛隊態度停止簽約事宜。
葉君璋轉隊風波爆發後,北市府將全案移交「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調查,
99年2月8日認定,牛隊是以葉君璋的工會會員身分,對外阻撓其他球隊簽約,涉及違
反就業服務法「就業歧視」規定,裁罰新台幣150萬元。
牛隊不服向勞委會訴願,原罰款被撤銷,改由牛隊所在的台中市府調查處理,亦
認定就業歧視成立,惟罰款改為100萬元。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11051202/112012081700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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