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皇萱/綜合報導
日本朝日新聞15日爆出日本職棒讀賣巨人隊在過去1997至2004年間,以超過約定標準
(每人1億5千元萬日圓)、合計36億日圓的高額簽約金簽下包括阿部慎之助、高橋由
伸等6名選手,引發爭議。
6名選手分別為高橋由伸(1997年簽約,簽約金6億5千萬日圓)、上原浩治(1998年簽
約,簽約金5億日圓加1億2千萬日圓功勞金)、二岡智宏(1998年簽約,簽約金5億日
圓加7千萬日圓功勞金,與3千萬激勵獎金)阿部慎之助(2000年簽約,簽約金10億日
圓)、內海哲也(2003年簽約,簽約金2億5千萬日圓)和野間口貴彥(2004年簽約,
簽約金7億日圓)。
日本職棒於1993年引進逆指名選秀制度,社會人、大學的選手得以選擇想加入的球隊
。為了避免球團為了爭奪球員而不斷提高簽約金而造成不公平的現象,球團協議訂出
1億日圓的簽約金上限,隔年提高至1億5千萬日圓;但由於沒有具體的罰則,很難約束
這種行為。
上述6名透過逆指名與自由獲得競標制度進入巨人的球員,都有收取超額簽約金的現象
,雖然超過的金額是以分期支付之激勵獎金的形式給予,但在球員報稅時仍能看出超
額的現象。
報導指出,過去也曾有超額簽約金被爆出的事件。2007年時曾爆出,2004年橫濱海灣
之星為了爭取代表日本參加世界大學棒球錦標賽的王牌投手那須野巧,私下以5億3千
萬日圓的簽約金簽下;而同年埼玉西武獅也有高達15人、共11億9千萬日圓的超出金額
。當年日本野球機構給予兩隊「嚴重注意處分」,因此同期的巨人也應有相同的懲處。
對此巨人球團的則發出聲明,社長桃井恒和指出,多出來的獎金是屬於激勵獎金,「
完全沒有違反規定,」也強調沒有稅務申報上的問題,間接承認有給予球員超額獎金
。球團指出,簽約金的最高標準額只是個標準,沒有上限。然而他們也發出抗議書,
表示該報導造成球團名譽及營業機密受損,更危害球員隱私,要求朝日新聞要在5日內
向球團和選手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只是選手的合約應屬最高機密,這樣的文件理應被嚴密保管,為何會外流?對此警察
也已介入調查,整起事件有可能會朝刑事案件發展。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16/321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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