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La new熊隊球員打假球被求償案,高雄地院今天下午審結宣判,判決蔣智聰等8名球員
,總共賠償1000多萬元。
判決賠償的8名球員分別為前投手黃俊中、蔡英峰、許志華、蔡宗佑、許志昌、黃小偉
、林津平、蔣智聰,其中僅許賠償19萬元,其餘7人各賠償150萬元。
據了解,經營La new熊隊的大高熊育樂公司,指控前投手黃俊中等8名球員,於95年至
97年間涉嫌打假球,造成票房和商譽等損失,並依合約規定要求賠償,法院下午判決
,但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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