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丟球給球迷 違者罰3000元
「我不會丟球給球迷啦,我沒有錢。」高國輝笑談台灣隊休息室的發燒話題,因為
昨天正式貼出公告,「禁止球員將比賽球拋到觀眾席,違反規定的球隊一個球罰100
美元(約台幣3千元)。」
棒協人員解釋,比賽用球由亞洲棒總統一寄出10箱,共1200顆 (1箱10盒、1盒1打
球)。每隊都發2打當練習球,台灣隊又先拿到2打,因此開打時有86打, 平均1場
用掉5打,至昨天日場開打前剩30打。
由於數量有限,球迷若接到界外球必須交還。對於引起球迷不悅,大會也深感遺憾
。
(記者倪婉君)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3/today-sp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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