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賴意文 HiNet運動網獨家特稿
在國際業餘球員選秀實施前,從2012年7月2日開始的國際自由球員簽約期起,大聯盟
針對各隊國際自由球員簽約金規定上限,這個制度上的改變,多少也會影響各隊簽人
的策略。
新規定的第1年,也就是2012年7月2日到2013年6月15日之間,每隊有290萬美元的額度
可以花用,未來這個額度將會依球隊戰績、大聯盟營收成長率、總簽約球員數量等做
調整。儘管2013年的額度最快4月才會出爐,但有傳聞指出,範圍約在170萬美元到460
萬美元之間。
根據《美國棒球》雜誌估計,2011到12年大聯盟球隊花費的國際球員簽約金總額約為
8980萬美元,平均每隊近300萬美元。而2012到13年的簽約期,規定每隊皆為290萬美
元的額度,總額度是8700萬美元。2013到14年的簽約期,預估總額度可能超過9000萬
美元,平均每隊可能超過300萬美元。
雖然看似差距不大,但事實上大聯盟各隊過去在國際自由球員市場上採用的策略就大
不相同,包括花費的金額。以2011年為例,花費最多的球隊德州遊騎兵(1283萬美元簽
約金),是花費最少的洛杉磯道奇(17.7萬美元簽約金)的70倍。在新的制度下,各隊的
策略想避諱做出調整。
部分簽約金較低的球員,將不會列入使用額度的計算當中。2012到13年與2013到14年
這2個簽約期中,簽約金5萬美元以下的前6名球員,以及簽約金在7500美元以下的球員
,將不列入計算。之後則是簽約金1萬美元以下的球員不列入計算。
從2013到14年的簽約期開始,各隊簽約金的額度將可被交易,在交易中得到額度的球
隊可在該簽約期中使用,這可以讓各隊的簽約金使用較為彈性。不過簽約金的交易額
度也有限制,交易來的額度不得超過原本規定額度的50%,因此喜歡在國際自由球員市
場上花大錢的球隊,還是要有所節制。
若有球隊開出了超過規定的簽約金,當然會受到處罰。按照超出額度的比例多寡,可
能會受到罰款、損失下一次國際選秀的選秀權權(若有舉行國際選秀)、限制下一個簽
約期能開出的簽約金(若未舉行國際選秀)等懲罰,每個簽約期的罰則也不同。不過每
個簽約期若超出限額5%以下,只要接受罰款,是最輕的懲罰,因此可以見到如多倫多
藍鳥這樣簽約期開始1週內就花到297.5萬美元簽約金的狀況,他們超額的7.5萬美元不
到290萬美元的5%,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繳不到6萬美元罰款,這預計會是未來在國
際自由球員市場上活躍的球隊會採用的策略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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