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
蘋果知識家
義大犀牛副領隊張哲欽昨天拋出選秀權利能否當成交易籌碼的議題。根據中華聯盟規
章選手交易辦法第10條,交易標的得包括「未來1年內之新人選秀權第1輪及第2輪順
位」。
選秀權當成交易籌碼,在國外職業運動很普遍,但中華職棒史無前例。張哲欽昨天在
閒聊中天外飛來一筆,「象隊若真的想要陳鴻文,我們能不能先選後,馬上交易,或
是直接將選秀權交易給象隊,讓象隊同時擁有第1及第2順位。」只是象隊交易的代價
,張哲欽開玩笑回答:「恰恰(彭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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