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凱弘/綜合報導
大聯盟6日進行本季第1場外卡驟死戰,由勇士對決去年球季冠軍紅雀,比賽也發生意
外小插曲,後半因左外野線審一記「關鍵爭議性」判決,不僅讓現場主場球迷頗為不
滿,也撲滅勇士反攻氣燄,最終以3比6落敗淘汰。
事情發生在8局下勇士尚落後3分,打線於1人出局時攻佔一、二壘得點圈,得分大好時
機,輪到第8棒Andrelton Simmons的打擊,Simmons卻擊出三游後方外野草皮區的飛球
。
此時紅雀游擊手Pete Kozma趕緊追上且已站定位要接這球,但Kozma疑似與左外野手Matt
Holliday溝通不良,兩人皆未確實接捕,導致球落地,不過在站定位同時左外野線審Sam
Holbrook也舉起他的右手,判定為內野高飛必死球。
這一判決不但讓勇士錯失攻佔滿壘機會,反攻氣勢也隨之受挫,總教練Fredi Gonzalez
雖立即上前抗議,但主審仍維持原判,現場勇士球迷對這判決相當不滿,紛紛丟下飲
料罐和垃圾至場中,球賽也因此暫停一段時間,而勇士最後2個半局沒有攻下任何分數
,以3比6輸球。
賽後Gonzalez在接受訪問時認為這一判決有嚴重瑕疵,也提出抗議,據了解大聯盟官
方稍晚會對此做出決定。
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官網所提供的棒球規則2.40指出,無出局或一出局,跑壘員佔一
壘和二壘或滿壘的情況下,擊球員擊出一界內高飛球(平飛球及企圖觸擊而致成飛球
者除外),內野手以普通守備行為即可接獲者。如投手、捕手或外野手到內野對該飛
球採取守備行為時,亦視同內野手。
擊出之球裁判員已能明確地判定為內野高飛球時,為使跑壘員易於採取行動,應立即
宣告「內野高飛球」,又所擊出之球在界線附近之上空時,裁判員應宣判「如屬界內
球就是內野高飛球」。
原註也提到裁判員引用內野高飛球規則時,應以內野手普通守備行為下是否能容易接
捕做為基準,不可擅自設定境界線(以草地或壘線為界)。例如飛球雖然由外野手處
理,但裁判員認為該球在一般情形下也很容易被內野手接捕者,仍應宣告為內野高飛
球。
雖然內野高飛球不具申訴要素,裁判員的判斷優於一切,但左外野線審Holbrook慢半
拍的判決或許是勇士抗議的主因。
http://www.nownews.com/2012/10/06/341-28608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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