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假球案,高等法院3日上午首度開庭,一審被依詐欺罪分遭判刑的前職棒球員
兄弟象隊陳致遠、蔡豐安和La NEW熊隊張誌家等人,今天都出庭應訊。3人在法庭上均
否認打假球,其中旅日返國的張誌家表示,他離開日本回來台灣打球,絕不可能打假
球,3名前球星都大聲喊冤,強調沒做對不起社會大眾的事。
中職假球案,前職棒球星陳致遠一審遭判處2年6個月徒刑、張誌家2年2個月、蔡豐安1
年徒刑。3名前球星在去年6月,法院審理中華職棒第5次假球案時,分別遭盜判刑,幾
名球星因涉入簽賭案,包括曹錦輝、廖于誠等人,因此遭到中華職棒除名,不得再回
歸中華職棒。
中華職棒在2009年再度發生簽賭案,綽號「雨刷」的蔡政宜,涉嫌透過前退役球員莊
侑霖(原名莊宏亮)和黃俊中等人牽線,以金錢、喝花酒和性招待等方式,收買球員打
假球,並操控比賽從中獲利。當時包括幾位旅外選手張誌家、曹錦輝等人都遭到約談
,甚至兄弟象隊總教練中込伸還遭到拘提和求刑,當時受傷最嚴重的兄弟象隊,一度
還傳出解散危機。
3日上午高院首度開庭,陳致遠在法庭上仍否認打假球,庭訊結束後戴著口罩匆匆離開
。張誌家則是大方面對媒體,他表示「莫名其妙,我在日本沒球打了,好不容易有第
二次機會回台打球,怎麼可能打假球?」他認為自己曾向組頭借錢買車,才被認為和
假球集團有關係,一審法官認定他在97年7月13日和9月27日兩場比賽打假球,真的是
「莫名其妙」,他還嘆氣說「兩年多沒球打,最慘就是這樣」。
http://www.nownews.com/2012/02/03/733-27816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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