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聯盟約 須先禁賽50場
〔記者倪婉君/綜合報導〕
與其說曼寧就是曼寧,不如說畢恩就是畢恩,因為這位運動家總經理又展現大膽的
「魔球精神」,用50萬美元(約台幣1478萬)小聯盟約,讓二度違反大聯盟禁藥規
定的辮子球星曼寧.拉米瑞茲重回球場。
曼寧確定回來了,他將在本週末向運動家春訓基地報到。但若要重返大聯盟,他必
須先服完50場禁賽處罰,最快能在他5月30日40歲生日那天,出席本季第一場比賽,
展開在大聯盟的第20個球季。
「我很高興比利(畢恩)能夠將曼寧延攬入隊。」運動家老闆沃爾夫說。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22/today-sp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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