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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重嘉 | 發表時間:2012/06/17 首先要先恭喜高苑工商好手林子偉,據傳他以超過二百萬美金的簽約金身價被紅襪簽 下,準備完成赴美的夢想。如果價碼屬實,那他將是台灣赴美球員中,身價僅次於曹 錦輝(220萬)的選手,若光以野手而論則是第一,由此就可以看出他的天份是多麼地 被看好。 不過,林子偉也確實在一個非常巧妙的時機出國,因為,若是他要是再晚一年出國的 話,即使大聯盟球團對他一樣有高度興趣,恐怕他也無法拿到如同今時今日的高額簽 約金,原因就出在新版的CBA中關於國際自由球員的簽約規範裡。 根據新的CBA規定,從今年的國際球員簽約時期起(7月2日),所有球隊可供簽下國際 球員的預算將如同國內選秀會一樣,會有一個總額的限制,預算金額的多寡將和球隊 戰績勝率有關,戰績越差的球隊,將被允許有更多的預算投入在國際球員簽約上,提 供其補強實力上的優勢。 有了這樣的規定,就不會如同過去幾年一樣,豪門球隊不僅在自由球員市場上呼風喚 雨,也挾其預算優勢侵入選秀會以及國際球員簽約上,對於小市場球隊來說,自由球 員簽不下,往國外挖掘好手價碼一樣比不上大市場球隊,確實是很不公平的賽局,新 CBA的規則修定如同國內選秀一樣,目的都是在追求各隊之間的競爭公平性。 這部分規定還有些細節可以補充:首先,今年為第一年實行,各隊會有著相同的預算 ,下一季之後才開始依照戰績反相排列預算多寡;其次,從下一季開始,球隊將允許 交易其國際球員簽約預算,如此一來,沒有預算投入海外簽約或計劃採較保守策略的 球隊,仍有機會從總預算限制中得到些好處,可以把自己的簽約預算交易給需要的球 隊。 最後,跟本土的選秀一樣,如果簽約總金額超出限制的話,球團一樣會受到懲罰,超 出0-5%:需繳交等同超出金額的75%作為罰金超出5-10%:需繳交等同超出金額的75%作 為罰金,而且隔年只能提供最多一名球員美金50萬以上的簽約金。 事實上,依照目前的規劃來看,MLB官方應該在未來會試圖會把國際球員納入正式選秀 體制內,而非現行的各隊自行挖掘人材的方式。CBA中有提到若在2014-15簽約期還未 有選秀制度的話,則超出金額的罰則會提高,而且新CBA也要求國際業餘球員需要登記 後才能和球隊簽約,排名前100名的球員還需要接受藥物檢測,再加上總裁Selig過往 的發言看來,國際球員的選秀也許真的會在不久後成型,至於這會否對其他國家的業 餘/職業棒球體系造成衝擊和影響,相信會是個值得觀察的重要議題。 http://tw.sports.yahoo.com/mlb/blog/mlb_chen/1356.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7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