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緯不能被白撞
作者:小記 | 發表時間:2008/04/11
林智勝衝撞裁判,看似單一事件,而且即將落幕,但中職是否該開始深思
,這個聯盟,究竟還缺了些什麼?
不管什麼理由,對裁判採取肢體動作的激烈抗議,都是不可取的舉動,中
職要嚴懲林智勝,算是「師出有名」。
但讓人意外的是,翻遍聯盟規章,居然找不到任何一條,有關於「攻擊裁
判」的罰則,很難想像,這個聯盟已經打了19年。
儘管聯盟發佈新聞稿,強調這次懲處絕非外傳的「於法無據」,並搬出第
22章第15條的規定,作為處分基準,但細究其中內容,還有很多模糊空間
。
這一條規定,主要是球隊隊職員對相關工作人員、球迷、媒體有言語污辱
、粗暴行為的罰則,在聯盟的「理解」中,裁判屬於相關工作人員,當然
沒有「於法無據」的事由。
但聯盟可能忘了考慮到裁判在比賽中代表的地位,並不只是「相關工作人
員」。
依照聯盟非官方的說法,從來沒想過會有球員衝撞裁判,所以沒有特別訂
立罰則,諷刺的是,聯盟規章,去年才做過修正。
為了彌補缺失,聯盟立即表示要再度修改規章,明白制訂攻擊裁判的禁賽
場數,這是「亡羊補牢」,雖不可取,但至少代表他們「知錯能改」。
但是,聯盟規章只有這個缺失嗎?
其實,中職還有很多制度有待改善,總不能每次都要等到事情發生後,再
來想辦法應付。
林智勝事件是個案,但也凸顯了聯盟的「漏洞」,江春緯會不會被白撞?
聯盟該要更有擔當。
2008/4/12 雅虎運動網
http://tw.sports.yahoo.com/cpbl/blog/cpbl_cub/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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