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棒球規則!
作者:李淑芳 | 發表時間:2008/04/20
前些日子中華職棒因林智勝衝撞一壘審的事件,而引發相當大的爭議與話
題,整個事件的緣由及後續處理,媒體已報導甚多這裡就不再贅述。而是
要跟大家談一談日本職棒對於裁判能力的要求及其現狀。
1957年 7月19日,大每對西鐵的比賽,一次本壘前的出局判決引發西鐵監
督三原脩的不滿。而在跟主審抗議無效之下,三原脩又衝進裁判休息室找
即將就任太平洋聯盟裁判部長的二出川延明理論。
沒想到二出川給的答案跟主審一模一樣,氣不過的三原脩立刻要求二出川
延明拿出棒球規則,以證明主審的判決是根據哪一條規則,沒想到二出川
當下義正嚴詞地回道:「我就是棒球規則!」
此話一出不僅讓三原脩啞口無言,更建立起裁判的權威!
然而隨著時代的演進,裁判則逐漸成了科技昌明的受難者。因為透過電視
畫面的轉播,裁判的判決正確與否一目瞭然,裁判的威信當然也一再遭到
挑戰與質疑。
目前日本職棒兩聯盟的裁判人數各在30人左右,其中15人為一軍裁判、剩
下的則是二軍裁判。想要當個職棒裁判並不一定要具備棒球選手的經驗(
懂棒球就可以了),只要身強體壯通過該有的測試,就可以上場擔任執法
的工作。
除了基本的筆試之外,日本職棒裁判的遴選標準還包括視力、身高、體能
、反應能力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動體視力。動體視力的檢查共分 8個項
目,而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求測試者必須擁有瞬間看清物體的能力。
筆試過了、有關各項體能或技能的測試也沒問題,那最後一關就是面試了
。
面試時態度是否堅定大方、能不能明確地表達出自己的意見等,都是主考
官觀察的重點項目。對聯盟來說,裁判所需具備的性格最好是具有某種程
度的強勢,而且神經要夠纖細,才能夠冷靜地做出判斷。
事實上裁判是一項相當勞心勞力的工作,在場上除了要集中精神於比賽以
明察秋毫之外,也不像選手有所謂的攻守交替的時間可以休息,更何況還
有不能出現誤判的壓力。所以一場比賽站下來,其身心俱疲的程度絕不亞
於上場比賽的選手。
據瞭解日本職棒裁判多半有神經性胃痛的毛病,以及心血管方面的問題,
其壓力之大可想而知。因此很多裁判都深信「站一場比賽的主審,壽命會
減少一個禮拜」的說法。
裁判也是人、其能力有一定的限度,更何況棒球比賽的很多狀況都是發生
在一瞬間,要他們做到百分之百萬無一失,真的是不太容易的事情。做為
一名棒球選手要先學會去尊重暨信任裁判,唯有這樣雙方才能互信互諒,
比賽也才能順利並愉快地進行。
2008/4/21 雅虎運動網
http://tw.sports.yahoo.com/cpbl/blog/tsna_le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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