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簽賭案 3組頭起訴 http://myurl.com.tw/ncjb
換手檢察官偵結 3球員不起訴
【顏幸如╱雲林報導】
讓前檢察官徐維嶽聲名大噪的職棒放水球案,雲林地檢署昨偵結,三名組頭起訴、三
名球員不起訴,另十七人聲請移轉管轄。其中遭限制出境,形容被軟禁半年的洋將吉
龍,獲不起訴處分,檢察官已於五月二日解除禁令。
職棒案去年七月二十五日爆發後,其間承辦檢察官徐維嶽,因涉及多起貪污案入獄。
接手的檢察官林豐正,花半年時間重新釐清案情,檢察長何明楨昨簽結。
承諾放水未照做
獲不起訴的球員,包括洋將吉龍、本土球員許志華、王建強。起訴書指出,三人供稱
拗不過白手套的威脅利誘,才口頭同意打放水球,事後並未照做。
鯨隊投手吉龍雖曾接受杜明澤性招待,要求去年六月二十六日與兄弟象隊的花蓮賽事
放水,但當天真正的敗戰投手係另一洋將達威,因此罪證不足;至於熊隊許志華與王
建強,都是由教練蔡生豐透過同隊的陳昭穎聯絡,表明故意放水或失分,可獲十至二
十萬元的酬金,但兩人不是沒有被安排上場,就是沒接到陳昭穎的指示電話。
至於另外八名球隊人士、九名組頭或白手套,犯罪、居住地點都不在雲林,林豐正已
向高檢署聲請移轉管轄權至台中地檢署。
檢察官林豐正接手職棒簽賭案,起訴三名組頭。顏幸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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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06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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