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3.09
僅剩許志華還活躍球場
鮮明/台中報導
雲林地檢署、台中地檢署先後偵辦的職棒放水、簽賭案,涉案的十二名球員、教
練,除了La New熊隊投手許志華仍活躍球場外,其他無論是否起訴或緩起訴,不是遭
球團開除,就是被釋出,大好的職棒前途也因此葬送。
這起國內大規模的職棒放水球、賭博案,共有十二名國內外球員、教練涉案,分
屬興農牛、La New熊、誠泰COBRAS、中信鯨等四個球團。其中,熊隊捕手施昭同早在
案件爆發以前就被球團開除,熊隊捕手陳昭穎、投手戴龍水、外野手許堯淵,牛隊投
手何紀賢、楊仁明及誠泰二軍教練蔡生豐、投手陳志誠等人,也在案發被羈押或交保
後遭球團開除。中信鯨洋將吉龍則被球團解約,直到去年獲得緩起訴處分後,才解除
住居限制返回母國。熊隊一壘手王建強、游擊手林建宏,案發後雖被球隊留任,林建
宏還一度轉到獅隊,但兩人都在去年先後被球隊透過「讓渡制度」釋出,形同自動解
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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