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把職棒「商品」推出去(上)
曾文誠
07-17 21:07
施振榮先生在這一期(921)的商周雜誌上,一篇名為「善用運動行銷、打響品牌名
號」的文章當中,提到他對運動贊助及行銷的看法。
他在文章談到幾點:
一、職業運動賽事將來也是新經濟的重要一環,職業賽事也是一種表演,賽事活動本
身也是有品牌的。
二、從新經濟的角度來看,賽事就是content,長年累積知名度與影響力的賽事要當
成一無形的財產,而賽事本身也具有智財權。
三、在知識經濟時代,舉辦賽事這些智財權也要商品化,讓其價值發揮到到最大。
就施振榮以上所提的幾點來看,也的確是如此,不說F1、NBA,光以各國的職業棒球
而言,美國的MLB,日本的兩大聯盟,甚至包括台灣的中華職棒,這些職棒聯盟每一
年所舉辦的比賽,不僅是一種將專業的比賽承辦人員、球星的表演結合之後,讓欣賞
者付費,而可獲取收入的表演活動,除此之外,經由超過百年的MLB、一甲子年以上
的NPB、甚至短至只有十餘年的CPBL,你都可以將其視為一種品牌、一種無形的財產
,而此一品牌的建立,亦可在商業行為之中,獲得其他企業品牌青睞進而結合,而得
到贊助的實質利益及贊助者的媒體曝光效果。
這是各國職棒發展之中看出一些符合施振榮所說的現象,然而再進一步的觀察時,我
們是不是也能說目前中華職棒,已經完全達到如施氏所言的:「舉辦賽事這些智財權
也要商品化,讓其價值發揮到到最大。」施振榮在文章中提到台灣職棒是台灣發展較
為成形的職業運動賽事,不過受限於台灣本土市場規模較小,發展的水準與規模仍難
與一流的國際級賽事相提並論。
那麼該如何讓台灣職棒目前市場規模較小的狀況往上提昇?施振榮沒有提出他的辦法
,倒是用比較多的文字去描繪他的「HOPE高爾夫希望工程促進會」。儘管如此他仍點
出了一個重點、經營球隊與賽事都要有經營企業的精神。
那麼我們台灣的職業運動的經營倒底有沒有企業經營的精神呢?有沒有「將其商品化
,讓其價值發揮到到最大呢?」或者更簡單的說,有沒有更明確的行銷觀念呢?
也許有,但真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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