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台北市明道國小選手違反禁賽規定一事,學生棒球聯盟秘書長陳德華表示,明道國小
明顯違反轉學應禁賽2年的規定,但謝國城盃少棒賽已舉辦完成,明道奪冠已是事實,
他隊事後抗議明道違規,並不影響明道奪冠,但會針對總教練進行懲處,可罰總教練
禁賽甚至取消專任教練資格。
明道國小在日前結束的謝國城盃少棒賽奪冠,取得LLB參賽資格,但有球隊抗議明道少
棒獲選大會MVP的5年級選手王予恩,根本不能參賽,違反禁賽規定,因為他去年4年級
時還在花蓮中正國小打球,再轉學到台北市明道國小,依規定,選手轉學必須禁賽2年
不能打國小棒球聯賽,不能打聯賽也就不能參加各種選拔賽。
依學生棒球聯盟的規定,王予恩在4年級時已由花蓮中正國小在學生棒球聯盟的網站註
冊,轉學到台北市明道國小後,必須受到2年不能比賽的禁賽限制,根本不能報名參加
這次的謝國城盃少棒賽。
明道國小若要讓王姓選手可以參賽,必須先在國小聯賽網站登錄,才可以代表明道打
聯賽、參加選拔賽,但因禁賽2年的規定,系統應該不會接受明道登錄王予恩,但明道
卻成功登錄了,造成他可以打聯賽,甚至打選拔賽。
學生棒球聯盟秘書長陳德華表示,聯賽登錄系統或因資料太多,造成審核出現問題,
或因其它因素而讓明道國小可以成功登錄該選手,但這些都不是主要問題。
陳德華表示,在競賽規程中也有規定,教練不可以讓轉學禁賽的球員參加比賽,也就
是說國小4年級轉學,若禁賽2年的話,直到國小畢業都不能代表轉學的學校比賽,明
道明顯違反禁賽2年的規定,問題就出在教練身上。
「由於比賽已打完且冠軍出爐,抗議的學校未在比賽中抗議,而是在盃賽結束後提出
,並不妨礙明道奪冠的事實。」陳德華表示,明道奪冠的事實與資格不會改變,也不
可能重新比賽。
陳德華表示,由於是總教練刻意違反規定,理應懲罰總教練而不是球員,最重可以處
以禁賽數年的處分,若該教練是專任教練,他的專任教練資格也會被取消,但一切都
要等總教練帶隊打完LLB比賽之後再懲處。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427/3508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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