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2/112011121400155.html
[中時] 中職假球案 吳健保判二年定讞 無罪球員要求償
【洪榮志、曹婷婷、吳育光/綜合報導】
九十六年間職棒中信鯨三名球員被控配合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打假
球案,台南高分院十三日宣判,吳健保因教唆手下黎紹君,操控高
雄鯨熊之戰獲利八百多萬元,被依詐欺等罪判刑二年、罰金廿二萬
元,不得上訴。蔡英峰、蔣智聰、魔銳等球員,則因罪證不足獲判
無罪;吳健保對此低調不回應。
據查,吳健保在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後,曾當選台南市議員,並出任
台南市議會無黨聯盟總召,但今年五月因盜採砂石案被判有罪確定
遭解職;該案原本應該發監執行,但因與其他案情疑有連結,目前
全案仍在最高法院審理,吳健保也沒有入監服刑。
不過,昨天的打假球案判決確定後,吳健保的發監作業,台南高分
院將行文台南高分檢,由高分檢與南檢研商如何執行。
昨天台南高分院的判決為吳健保犯十二項普通賭博罪及共同詐欺取
財罪,合併處刑二年,併科罰金廿二萬元;黎紹君犯十二項業務登
載不實罪、九項普通賭博罪及圖利聚眾賭博罪、共同詐欺取財罪各
一項,合併判刑二年六個月,罰金十六萬元;周宏哲犯十二項業務
登載不實罪、十項普通賭博罪及一項圖利聚眾賭博罪,合併處刑一
年六個月,罰金十七萬元,但可易科罰金。
另外,檢方還曾起訴另四場涉嫌打假球的比賽,一審判決無罪後,
二審也維持無罪判決,曾漢州、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鄭昌明
等五名球員也均獲判無罪確定。
二審宣判五位中信鯨球員無罪定讞,惟四年多來受盡精神折磨的鯨
隊球員陳健偉,打算為自己和受害球員討回公道,「此案拖延多年
,什麼都失去了!為爭一口氣,我要向中華職棒聯盟和中信鯨提出
民事賠償。」
【2011/12/14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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