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
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被控勾結職棒球員打假球案,台南高分院昨天宣判維持一審
判決,簽賭部分裁罰22萬元,打假球詐欺部分判刑2年;其他涉案人黎紹君等被判刑2
年6月到1年不等,球員曾漢州、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和鄭昌明均無罪,全案定讞
。
吳健保去年在台南縣市合併後,當選台南市議員,今年5月因盜採砂石案被判有罪遭解
職,其中竊盜罪二審定讞,原應發監執行,但因竊盜罪案和其他案情疑有連結,全案
仍在最高法院審理,吳尚未入獄。假球案定讞後,依法可予發監,台南高分院將行文
台南高分檢,由高分檢和南檢研商如何執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14/today-so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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