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詐賭案 吳健保遭判刑2年定讞
2011年12月13日 16:15
記者李鴻典/綜合報導
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被控勾結部分職棒球員「打假球事件」,台南高分院今(1
3)日作出判決,維持一審的 2年判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2萬元裁決,全案定讞,不
得再上訴。
2009年爆發的假球事件,重創台灣棒壇,當時簽扯出包括組頭、前職棒球員和現役
職棒選手等。根據檢調追查,綽號「雨刷」的地下賭盤負責人蔡政宜涉嫌透過退役
職棒球員黃俊中和莊侑霖(原名莊宏亮)等人和現役選手聯絡,以金錢、喝花酒與
性招待收買選手打假球,藉以操控比賽,使蔡政宜等人在地下賭盤獲利。
檢方並在偵辦過程中查出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涉嫌在2007年時以金錢收買、恐嚇
等方式操控中信鯨隊球員打假球。
涉案職棒球員部分以兄弟象、La New熊和中信鯨三隊為主,包括象隊曹錦輝、熊隊
張誌家等具有旅外經驗(曾在美國職棒大聯盟和日本職棒出賽)的著名選手都遭到
約談。
吳健保去年在台南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後,當選台南市議員,今年 5月卻因盜採砂
石案被判有罪遭解職,其中竊盜罪二審定讞,原應發監執行。台南高分院說,吳健
保竊盜罪案和其他案情疑有連結,全案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吳健保未被發監。至於
假球案的發監作業,高分院將行文高分檢,由高分檢和南檢研商如何執行。
http://www.nownews.com/2011/12/13/138-2766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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