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致嫻/綜合外電報導】 2011.12.15 04:14 am
大聯盟新版勞資協議昨天公布更多細節,除了賽制的些許改變外,也另外增加對球員
的要求,例如球員應注意網路發言習慣及身上不可出現公司行號的標誌或刺青等規定
。
新版勞資協議中提到,大聯盟希望增加比賽重播畫面,包括界內球或界外球的判決畫
面,如此一來「不論飛球或車布邊的球一看就知道」,另外球迷干擾比賽的畫面也可
能重播,此規定還需經過裁判允許,目前尚未確定是否會在明年開幕日實施。
球員在明星賽期間休息天數的規定也有改變,往年固定在周二舉辦的明星賽,自2013
年起,改為周三舉行,藉此可讓球員休息日從原先的3天增加為4天。此外,40人名單
中的球員在春訓期間可擁有自己的房間,不用與其他隊友兩人1房。
針對球員的要求,則是禁止紋上有公司標誌的刺青,大聯盟高層表示,雖然球員利用
球衣或身體為廠商宣傳廣告的事件不多,但是為了防範未然,還是訂出此規定。
其他規定如:同隊球員如果要互換背號,必須8個月前提出申請、球員在未來的比賽中
,可能要戴麥克風上場等。
球員已簽署這本厚達數百頁的合約,接下來就等球團老闆今天投票表決,大部分規章
將由明年生效。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67823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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