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6/30 18:57 江昭倫
中華職棒打假球案判決出爐,兄弟象前球員陳致遠與La new熊前球員張誌家分別遭重
判2年不等刑期,且不得緩刑,是歷次以來針對球員判刑最重的一次。對此,體委會與
中華職棒聯盟都表示樂見這樣的判決結果,認為對球員將起嚇阻作用,還給中華職棒
一個乾淨的環境。
針對中華職棒假球案,板橋地方法院30日作出一審宣判,陳致遠判刑2年6個月、併科
罰金350萬元,張誌家判刑2年2個月、併科罰金300萬元,楊博任被判2年,併科罰金100
萬元、蔡豐安被判1年併科罰金200萬元。
比起前幾次職棒賭博案,涉案球員雖然遭到判刑,但都獲得緩刑,這次陳致遠、張誌
家並未獲緩刑,是中華職棒賭博案爆發以來,判刑最重的一次。
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認為確實有嚇阻作用,未來希望同樣的醜聞
不要再發生。她說:『(原音)這一次這樣的判決結果,我們也希望就是說這樣的假球
案,其實有一個嚇阻作用,我們也希望在未來整個職棒環境更清新,假球事件永遠不
會再發生。』
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李文彬在得知一審宣判結果後也表示,他樂於見到涉案球員遭到
重判,因為只有重懲做錯事的人,才不辜負廣大球迷對職棒的支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30/58/2u8g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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