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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板橋地方法院30日對於中華職棒球員「打假球」醜聞做出判決,前兄弟象陳致遠判刑 2年6個月、併科罰金350萬元,前La new熊張誌家判刑2年2個月、併科罰金300萬元, 前兄弟象蔡豐安判刑1年、併科罰金200萬元,這是職棒賭博案爆發以來,判刑最重的 一次。 板檢日前起訴陳致遠、張誌家等球員時,痛斥他們貪圖金錢和性招待,辜負國家栽培 和球迷期待,而加重求刑,但他們都堅稱清白,但包括陳致遠、蔡豐安、陳致遠都不 認罪。板檢4月中旬在最後一次辯論庭中,在庭上痛斥陳致遠、蔡豐安和張誌家「貪圖 金錢、性招待」、「非遭恐嚇、威脅而打假球」、「不值得憫恕、惡性重大」,因此 對陳致遠、蔡豐安加重求刑2年6月,張誌家2年2月。 今天板橋地院認為陳致遠、張誌家及蔡豐安等球員都是知名球星,卻涉及打假球醜聞 ,惡行重大,因此予以重判,前兄弟象陳致遠判刑2年6個月、併科罰金350萬元,前La new熊張誌家判刑2年2個月、併科罰金300萬元,前兄弟象蔡豐安判刑1年、併科罰金200 萬元,而這些球員均有上訴的權利。 這也是中華職棒發生職棒賭博案以來,針對球員判刑最重的一次,第1次職棒賭博案時 報鷹球員,包括郭建成、卓琨原等人,雖都遭判刑,但都緩刑,而此次陳致遠、張誌 家均未獲緩刑。 http://www.nownews.com/2011/06/30/341-2724222.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4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