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再5天(9月6日),兄弟象「恰恰」彭政閔即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就看恰恰是否願在
球季結束後宣告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尋求轉隊的機會;而興農牛「阿福」陽建福再10
天,也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中華聯盟常務理事會2009年底通過「球員滿6年即取得旅外自由球員資格、滿9年取得
國內自由球員資格」的規定。去年恰恰取得旅外自由球員資格,並率先宣布行使,而
今年,恰恰再5天,即可達到「一軍登錄125天」的規定,恰恰可以在球季結束後宣布
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尋求轉隊的機會,或與象隊重談合約。
恰恰日前對於這件事,並沒有很明確的說法,不過據了解,恰恰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
機會很大。
但依照規定,球員轉隊,與旅外一樣,轉隊球團必須付給母球團球員年薪2.5倍的轉隊
費,以及給球員1.5倍的年薪,恰恰本季月薪52.5萬元,若有球團在恰恰宣布行使自由
球員權利之後願吸收他,就需給兄弟象1575萬元的轉隊費,並給予恰恰至少945萬元的
保障年薪(月薪78萬7500元),而隔年元月1日之後,轉隊費減半。
如果是阿福要轉隊,轉隊費就省很多,因為阿福本季月薪僅20萬元,因此轉隊費600萬
元,同時要給阿福保障年薪360萬元。
中華聯盟表示,目前已有興農牛余文彬,兄弟象李風華、葉君璋,統一獅高建三、張
泰山、許聖杰.楊松弦以及桃猿黃欽智都已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就看這些球員願不願
意在球季結束後宣布行使這個權利。
http://www.nownews.com/2011/09/02/341-2739958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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