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兄弟象「恰恰」彭政閔表明「會在今年球季結束後行使自由球員權利(FA)」,恰恰
拋出了這個議題,將讓國內的FA制度是不是玩真的?受到考驗。
中華聯盟常務理事會2009年底通過「球員滿6年即取得旅外自由球員資格、滿9年取得
國內自由球員資格」的規定;去年共有恰恰、林智勝、「嘟嘟」潘威倫及「阿福」陽
建福等4人宣布行使旅外自由球員權利,最後雖然沒有人旅外成功,不過國內職棒總算
也有了FA制度,算是一大進步。
今年更進一步,將有一批球員取得國內FA資格,其中最受矚目的球員,就是「恰恰」
彭政閔的動向,更何況恰恰已表明要在球季結束後行使這項權利。
依照現有中華聯盟規章規定,另3隊要用FA的相關規定網羅恰恰有2個方式,第1是付給
兄弟象隊恰恰年薪2.5倍(1575萬元)的轉隊費,第2是付給象隊恰恰年薪1.5倍(945
萬元)轉隊費、外加1名非25人名單的球員交易之。
從金額來看,要挖恰恰,確實是要花一筆金額不算少的轉隊費用,去年韓國職棒SK飛
龍就是因為轉隊費用太高,而沒有簽嘟嘟;不過以恰恰這幾年的表現,以及他的人氣
與形象,這筆錢是否划算,相信各球團都會去精算。
如果連恰恰這種等級的球員,在現有的FA制度之下,都無法在合理的狀況下轉隊,那
麼不免會讓人有現行的FA相關規定形同虛設的疑慮,因此未來恰恰宣告行使FA權利的
同時,也將讓中職的FA規定接受考驗。
當然,恰恰自己也要加油,本季恰恰的表現確實不如以往,3日對統一獅之戰,即因落
忱沒有先發,他本季出賽數58場,敲出57支安打,全壘打2支,打點36分,打擊率2成92
;恰恰過去單季打擊率最差的一年,是2002年的3成10,恰恰說「本季表現不理想,不
能用受傷當藉口,是自己沒調整好,本季還有20幾場比賽,我會努力去拚」。
http://www.nownews.com/2011/09/03/341-2740095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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