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職棒球員輾斃同事 無過失獲不起訴處分
2011-03-10 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職棒球員黃自強擔任北市府新工處技工,去年十一月間在北投區駕駛銑刨
機時,不慎當場輾斃同事陳顯揚,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檢察官
認為,死者違反規定爬上銑刨機時失足跌落地面遭輾斃,黃自強無從預見、
也無法防範此突發狀況,認定黃沒有任何未盡注意之處,並無過失,昨處分
不起訴。
卅八歲的黃自強出身榮工青棒隊,曾當選中華隊國手,四年的職棒生涯先後
投效三商虎與味全龍。八十八年間,龍隊解散,黃自強到市府上班。
去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新工處於北投區北投路進行經常性道路養護,由黃
自強駕駛銑刨機,死者則擔任路面守望,負責觀察路面是否有金屬等障礙物
,但死者違反作業規定想攀爬上銑刨機,意外失手墜落車旁,遭後退中的銑
刨機左後輪當場輾斃。
黃自強供稱,銑刨機只容駕駛搭乘,當天並未發現死者有無登上銑刨機,後
退時也沒有發現死者;在場的其他技工也證稱,銑刨機不可以載人,亦有人
目睹死者是在攀爬過程中,不慎從銑刨機階梯摔落。
2011.03.10.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11051204/112011031000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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