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黃麗華/台北報導】 2011.03.29 03:09 pm
因涉及父親收賄70萬元被控打假球的前熊隊捕手陳峰民,去年11月在法院一審以證據
不足獲判無罪,檢方再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宣判他無罪,全案定讞。
陳峰民是在去年熱身賽因涉及職棒簽賭案被起訴並且求刑一年半,也被所屬球隊開除
,但去年十一月下旬在一審判決獲判無罪後,他還拜會中華職棒聯盟盼能還他清白,
尋求再回到球場打球或當教練的機會,現在全案確定他是無罪的,但陳峰民已無法再
回職棒打球。
當時中職秘書長李文彬給陳峰民的回覆是依據中職相關規定,一旦有人員被檢方起訴
,就是永不錄用,球團也是遵循這個原則處置。
現已改名為Lamigo桃猿的La new球團,原本就針對被起訴的相關涉賭人員進行民事賠
償,陳峰民也在名單之中,是否撤銷告訴,領隊蘇敬軒表示,針對這個部分會再與律
師研究。
爭取工作權 盼到基層當教練
現在陳峰民已不指望能再回到職棒打球,只想爭取應有的工作權,能到基層當教練,
他也向球員工會爭取協助,目前如果會有進一步的動作,可能就是依據合約內容,以
仲裁方式爭取已失去的相關權益。
因涉及打假球遭起訴最後獲判無罪的職棒球員,陳峰民不是第一人,之前就有牛隊投
手何紀賢,但已無法重返球場,只好另闢事業生涯,前鯨隊包括鄭昌明等幾位球員遭
到台南地檢署起訴,也因證據不足在去年九月底獲判無罪。
http://udn.com/NEWS/SPORTS/SPO1/62413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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