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1 中國時報 【張國欽/台北報導】
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一審宣判中華職棒二○○九年「黑象事件」假球案,涉案球員
陳致遠、張誌家、蔡豐安等前大咖球員,被判之刑期與罰金,是歷次假球案最重的一
次。中華職棒聯盟會長趙守博昨天重申,將對打假球的組頭與球員提出民事求償。據
統計,加上聯盟與獅、牛、桃猿(前熊隊)求償金,總額約四億多元。
據悉,聯盟、獅、牛、猿三隊已透過法律途徑向涉案人提出民事求償,其中聯盟
對組頭與球員在內共五十六人求償二億多元;牛隊對謝佳賢等十多人,求償一億多元
。四隊唯一未捲入「黑象事件」的獅隊以假球案「受害者」為由,對黃俊中等十五人
求償二千三百餘萬元。
率先對許文雄提出民事求償的桃猿隊,一審雖敗訴,但是對黃俊中等十多人的求
償案還在訴訟中,金額近一億元。聯盟與三支球團的求償金額合計約四億,中職四隊
僅象隊還沒有求償動作。
象隊有十多位球員捲入「黑象事件」,領隊洪瑞河則說,「尊重司法判決」,希
望重判讓大家引以為戒,日後不再發生類似案件。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11051202/112011070100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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