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編輯部
有關近日媒體報導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收回參加「2011年世界少棒錦標賽」中華少棒代
表隊球具乙事,本會提出正式說明如下。
一、無論參加LLB、PONY、亞洲棒總或國級棒總之少棒、青少棒、青棒、成棒各級國家
代表隊,本會皆完整提供球員個人服裝及球隊公用裝備器材,個人服裝包含國家隊球
衣、球褲、球帽、內衣、練習衣、球襪、釘鞋等,公用器材則是包含打擊頭盔、捕手
護具、球棒、訓練用球等。
二、各級國家隊任務結束後,個人服裝提供選手、教練自行留存作為紀念;公用器材
則是由協會回收作為其他代表隊或下屆代表隊集訓時使用,近12年來本會皆採相同標
準作業。
三、本次中華少棒代表隊自成軍集訓至比賽結束,本會從未聽聞任何選手提出公用器
材回收之疑義,應是部分不了解國家隊運作模式者有所誤解所致。
【棒協提供】
http://www.tsna.com.tw/?q=node/2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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