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02/03/2011 - 11:05 — 賴意文
開春就有好消息,美國媒體今天(3日)報導,台灣旅美投手郭泓志與洛杉磯道奇已經達
成合約協議,簽下年薪272.5萬美元(約新台幣7900萬元)的一年合約,合約中還附帶有
最多70萬美元(約新台幣2000萬元)的激勵條款。
郭泓志去年投出堪稱生涯最佳的成績,後援出賽56場主投60局,投出73次三振僅18次
四壞,繳出自責分率1.20的優秀成績,球季中首度入選明星賽,球季末段接手終結者
,陸續拿下12次救援成功。
由於表現優異,因此第2年具備薪資仲裁資格的郭泓志,薪水也大幅上揚。去年他的薪
水是95萬美元,而今年在薪資仲裁程序上,郭泓志方面要求307.5萬美元薪水,道奇球
團提出的數字則是255萬美元,最後雙方談定年薪272.5萬美元的合約,雖然略低於雙
方中間數281.25萬美元,但合約中也帶有激勵條款。
據傳郭泓志的激勵條款最多為70萬美元,其中60萬美元是以擔任結束比賽那任投手的
場次為準,通常只有終結者會達到這類激勵條款的標準,若Jonathan Broxton表現不
佳,郭泓志仍是道奇終結者替補的頭號選擇。而其他10萬美元激勵獎金,則是以出賽
場次為基準。
在與郭泓志達成合約協議後,道奇具備薪資仲裁資格的球員,只剩下一壘手James Loney
還沒有確定新球季的薪水。2010年薪水310萬美元的Loney,要求525萬美元年薪,道奇
提出的數字則是47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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