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脫條款(opt-out clause)直譯為選擇性退出條款,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選
擇不執行合約,而從合約中「逃脫」出來,最有名的例子是洋基隊A-Rod,2001年A-Rod
和遊騎兵隊簽訂10年2.52億美元合約,合約中規定7年後可以行使逃脫條款,04年A-Rod
被交易到洋基隊,07年球季後行使逃脫條款,投身自由球員市場,最後和洋基隊重簽
10年2.75億美元合約。紅雀隊普侯斯則因為合約中沒有逃脫條款,最近幾年只能領遠
低於市場行情的薪水。
(記者吳清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feb/16/today-sp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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