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01月02日 蘋果日報 【王覺一╱台北報導】
統一獅以品德與操守出問題,嚴重影響球隊形象,在合約還剩1年時提前開除二壘手陽
森。職棒球員工會理事長葉君璋表示,已委由律師了解狀況,獅隊開除陽森合理與否
,是否該支付最後1年薪水,最後可能要尋求法律途徑。
陽森與獅隊簽3年複數年約,今年最後1年,月薪30萬元。獅隊表示去年2月假球案起訴
書中,陽森曾向組頭余則彬購車,並且還有接受邀宴行為,對外借貸關係複雜,球團
日前也接到債主寄出的存證信函,已損害球團形象,決定予以開除。只是起訴書載明
,陽森購車是單純買賣行為,並未參與放水打假球。
勞資雙方需平衡
葉君璋認為,陽森未能妥善處理借貸關係,或許是個人理財能力不好,球團不該用模
糊的理由予以開除,否則未來即使簽了複數年約也沒保障,都是老闆說了就準。葉君
璋並以La new熊捕手陳峰民為例,去年被起訴後遭解約,最後司法還他清白,但也無
法重返中職。面對資方球團,球員一向處於弱勢,工會有義務出面幫球員爭取權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81442/IssueID/201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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