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1/01/11 07:01
中華職棒在過去22年中,發生過5起假球事件,立委認為是因為刑罰太輕,因此修訂運
動彩券法,今天三讀通過的條文,增列組織犯罪條款,將打假球的最高刑度,從5年拉
高到10年,至於罰金的部分,也從1千萬拉高到5千萬,立委說,希望用重法來杜絕棒
球的假球事件。
運動彩券法21條修正案,朝野立委無異議通過三讀,將原本以暴力詐術脅迫球員打假
球的話,刑度從5年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罰金,加重到最高7年徒刑,最重3千萬罰金
。如果是三人以上結夥犯罪,最重將處10年徒刑,併科5千萬以下罰金。
邁入第22年的中華職棒,發生過5起假球案,定讞的23人都獲緩刑,還沒人入獄,因此
被立委認為罰則太輕。
1996年時報鷹首度爆出打假球,判最重的投手郭建成也只判刑10個月,2005年的熊隊
假球案,戴龍水等人只被判刑半年,隔兩年爆發的中信鯨假球案,鄭昌明等五位球員
因為罪證不足獲判無罪,2008年的米迪亞假球案,全隊球員遭起訴,顏志中等三位球
員因為不認罪,是目前未獲緩刑的球員,2009爆發的象熊假球案,教練中?伸緩刑4年
定讞,張誌家,陳致遠遭起訴5年,法院還在審理中,現在刑責加重,球迷說對職棒會
更有信心。
假球案非球員中,以台南前議長吳健保求刑9年,併科罰金5千萬最重,支持職棒的立
委邱議瑩,認為對組頭的判刑該加重。
以前球團為了杜絕假球,有帶著球員到廟裡上香發誓的,有在球場掛「恥」字看板的
,現在立院祭出重罰,也希望球迷們重拾對棒球的熱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1/11/2km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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