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運彩條例》修正案 聯盟樂見並盼確實執法 球員工會:有罰也要有賞
2011-01-11 中國時報 【陳志祥/台北報導】
中職球團期盼對涉賭球員加重刑罰,昨天總算有了進展,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
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強力制裁不法分子,中職聯盟普遍歡迎修法結果,並認
為有遏止賭案的效果。
至於球員工會則力排眾議,希望不要一味強調法條,必須「有罰有賞」才是治本
之道。
政府修法加重打假球的刑責,中職聯盟祕書長李文彬表示:「這是中職聯盟與各
球團都樂見的事情,加重刑責就是希望不法分子都受到嚴厲處罰,我們很高興新的修
訂法案能夠三讀過關。」
新增「集體打假球的球員最高可處10年徒刑」,對球團而言,可以罰得到不法球
員最重要,因為1997年爆賭之後,從來沒有涉賭球員被關,只有2008年暴龍隊涉賭球
員潘忠孝、胡仁偉、陳建輔在一審被判8至10個月,不得緩刑,他們可能會成為第一批
坐牢球員。
加重刑罰是否能徹底落實有待觀察,難怪象隊老闆洪瑞河說:「修法加重罰則是
好事,但有待執法者確實執行,很多涉賭球員不是不起訴、就是無罪,做壞事的球員
根本不會怕,重罰有什麼用?」洪瑞河進一步表示:「業餘球隊千萬不要用有問題的
球員,不然沒有警惕作用。」
2008年解散的中信鯨隊,當時球隊董事長羅聯福曾呼籲政府必須加重「運動舞弊
」的刑責,才能有效遏阻不法分子。如今從府從善如流,趕在今年球季前完成三讀,
獅隊領隊蘇泰安表示:「我非常認同修正法案的重罰,這也顯示政府重視職棒的訴求
。」
而最關心修法的猿隊老闆劉保佑近2個月內至少2次在公開場合說:「通過這個法
案,職棒有救了!」劉保佑對職棒仍有期待,他認為:「加重刑罰具有遏阻作用,未
來3年中職不再發生假球,職棒會有很好發展」。
球員工會理事長葉君璋說:「重罰不是很完整的辦法,這是最基本的東西。」他
持有重罰的背後要不要「重賞」的看法,他認為:「不要一直強調法律問題,運彩其
實也應提撥盈餘比例給球團、球員,如果球員薪資、福利增加,將會降低涉賭的機率
。」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11051203/112011011100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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