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2011.01.13 03:41 am
中華職棒聯盟設有「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事務包羅萬象,包括球員和球團間
的薪資爭議都能受理,但至今還沒有球員利用這個管道爭取權益。
仲裁委員會在職棒開打初期就已經設立,1993年2月,兄弟象隊投手陳義信的調薪
談判破裂,陳義信考慮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但之後也不了了之,這是仲裁委員會設
立至今,最接近薪資仲裁的個案。
1993年5月,味全龍隊洋將吉彌、時報鷹隊洋將秘雷,因不滿提前遭球團解僱,申
請仲裁,隔年元月底聯盟首度召開仲裁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爭議順利落幕。
之後幾年,仲裁委員會都僅接受球員與球團間的合約申訴,或處理球員跳槽那魯
灣職棒的爭議,包括前俊國熊總教練前田益穗、球員吳思賢、張天麟、康明杉、童琮
輝,都曾是主角。
但近幾年,仲裁委員會都沒有再接到申訴案,也未召開任何會議,多數爭議都由
球團自行處理。
聯盟秘書長李文彬表示,仲裁委員會雖然過去以處理合約糾紛為主,但若球員和
球團在薪資談判出現落差,長期未能達成共識,也能提交仲裁委員會處理。
根據規定,球員若要訴請仲裁委員會仲裁薪資,要自行準備相關資料,「愈詳細
、豐富愈好」,就跟打官司一樣,最好也能提出訴狀,這樣才能爭取到對自己最有利
的仲裁結果。
【2011/01/13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PORTS/SPO1/60923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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