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三豐/台北報導〕
據媒體報導,遭獅隊解約的陽森,有意尋求法律途徑追討今年360萬元的薪水,獅隊領
隊蘇泰安說:「球隊的立場很堅定,陽森違反球隊合約裡相關規定,如果他要上法院
,就交給司法判決。」
據了解,陽森因與組頭余則彬有借貸關係而遭獅隊開除,日前也收到球團的解約通知
書,球團認為他違反聯盟規章中球員合約第17條的利益關係迴避,「選手不得期約或
收受他人之不正利益,或與他人有財產上、金錢上之不正往來。」
陽森被獅隊解約後曾向工會求助,但蘇泰安表示,工會至今還未與球團連繫過,就他
個人看法,工會可能也認為陽森有不對的地方,才沒有出面幫他,假如陽森要走法律
途徑,就由司法作出裁決。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jan/15/today-sp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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