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卡斯帝到正田樹 尼洛條款應修正
【特約作家陳穎】
今年中華職棒單一球隊的洋將名額從四人調降為三人,也讓各隊的洋將戰力勢
必做出調整。原本兄弟象隊打算把去年奪下防禦率與勝投雙冠王的卡斯帝排除
在今年球季的戰力之外,但因為欲留下的洋投麥格倫有意投效韓國職棒SK飛龍
隊,因此兄弟球團又改變決策決定找回卡斯帝。而興農牛隊則是因為想使用全
本土陣容應戰新球季,因此包括去年在勝投排行榜排名第三的正田樹與在救援
排行榜排行第二的高津臣吾,都被排除在球隊新球季的戰力之外。
中華職棒各球團聘用洋將經常有如拆福袋,即便該名外籍球員在來台前曾經有
相當輝煌的記錄,但來台後很可能受到傷勢困擾、球技退化或不適應台灣環境
等種種因素而導致表現不如預期,因此曾經證明自己在中華職棒表現優秀的洋
將各隊絕對會有興趣。但受限於「尼洛條款」,中職洋將離開原屬球團後,除
非原球團同意,否則兩年內不能再加盟其他中職球隊。各隊在維護己方戰力的
考量下,自然不願意資敵,也因此中華職棒各隊間的洋將流動率相當的低,只
能偶爾看到一些轉隊的「回鍋」洋將。
「尼洛條款」的誕生有其時代背景,1993年季初統一獅隊想要吸收前一年離開
兄弟象隊的洋投尼洛,並且改名為百威登錄,但其他五支中職球團認為這違反
中職球隊間互不吸收離隊洋將的默契而表示反對。當時除了尼洛的母國多明尼
加大使館曾表示關切外,也有兄弟象隊的球迷向公平會陳情,希望能讓百威順
利登錄,但最後百威仍然在球員資格審查階段被刷下,無法為統一獅隊效力。
之後中華職棒聯盟為了避免球隊間互相挖角洋將,制訂出洋將離隊除非原球團
同意,需兩年後才能在其他球隊登錄的規則。
中華職棒給洋將的合約通常按月計算,就連簽下一年約的洋將都是少之又少,
近年來中華職棒在網羅洋將時受到美國、日本、韓國等各國職棒聯盟的強力競
爭,尤其日、韓往往願意提供薪水較高且合約時間較長的簽約條件來挖角中職
的頂尖洋將,因此能繳出聯盟前茅成績且願意續留台灣的洋將就更顯得彌足珍
貴。正田樹、高津臣吾或原本兄弟象隊不想續留的卡斯帝,三個人的情形都是
仍有不錯戰力,可是其所屬球團進行戰力調整不願意續約,和當年尼洛條款制
訂時防止各隊間惡性挖角的情況大不相同,但這些無合約問題且未被惡意挖角
的洋將,卻無法被其他球隊自由登錄,實在是讓人感到相當的荒謬。
優秀的洋將不但可以提供球隊戰力上的挹注,能夠在台灣待超過一定時間的洋
將經常也具有不錯的票房魅力,聘用已經在台灣證明過實力的洋將對球團來說
是利大於弊。部份中職球團不續聘的洋將,雖然仍然具有不錯的戰力,但受限
於「尼洛條款」而不能轉換球隊繼續在中華職棒的賽場上征戰,各隊聘用洋將
時只好繼續的「拆福袋」,也導致比賽品質的不穩定,這絕對非中華職棒聯盟
或球迷之福。「尼洛條款」這種不合時宜的中華職棒特別規則,是時候該好好
檢討與修正了。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29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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