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shmabo:借轉..thanks 01/28 18:50
※ mashmabo:轉錄至看板 Lions 01/28 18:51
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前統一獅球員陽森28日發出聲明稿重申自己是清白的,至於何時要公開對外說明,陽
森說:「不方便講。」統一獅領隊蘇泰安表示:「陽森說法反覆。」
蘇泰安28日表示,「依照聯盟的合約規定,二等親之內與相關人士有不明金錢來往,
就是不被允許的行為,況且陽森過去經常有違反球隊內規的行為,此次事件 太過嚴重
,因此球團決定不再容忍,予以開除。」
陽森去年底遭獅隊開除,一再透過管道要討今年360萬元的薪水,但獅隊認為陽森嚴重
違反規定,不予理會,陽森日前一度要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後來因故作罷。
陽森28日發出的聲明稿指出,「今天會發此新聞稿,不是要損壞公司名譽,是要澄清一
些事情,已示自己的清白.我之前之所以沉默,不代表我默認一切,只是希望公司給我說
明的機會,我曾是公眾人物,發生這樣的事,出門在外,人人都對我竊竊私語指指點點,我
還得找工作養家活口,倘若不出面澄清一切,我該如何面對往後的生活.公司雖然收到余
則彬先生寄來的存証信函,裡頭指出我和他有借貸關係,
但其實借款人是我胞兄,他因為找不到我哥本人,情急之下,才會想經由我這,間接來與
我哥聯繫.我哥在得知我被公司開除後,致電來詢問原因,才告知我,他和余則彬先生有
金錢關係.
在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我哥哥認識余則彬先生,此詳細情形,我會在記者會時,請我哥
哥親自出面向大眾說明.至於六年前買的車絕非受賄,我當時經由朋友介紹,當時並不知
道他是組頭,只知道他叫董哥,
我一直到當時的總經理來詢問我買車的事時,才知道原來當初車是跟余則彬先生買的.
他當時是中古車行的老闆,我怎麼會知道他會是組頭.我只是個打球的球員,每天接觸的
除了棒球還是棒球,怎麼會清楚車價是多少,
對方只說86萬賣我,舊車的餘款和新車的,總共向銀行貸款120萬,在去年已還清.我可以
示出我的存摺簿,這幾年我沒有大筆的資金存入,也沒有多餘的存款.倘若我跟余則彬先
生真有借貸關係,何須房子車子都是全額向銀行貸款.
我承認我以前總因貪杯誤事,但我沒有對不起公司,沒有對不起支持我的球迷,每一場球
賽我都盡心盡力,除了這兩年因受傷,無法出賽.你們可以去看看我這幾年的成績,這是
假不了的!我必須得慎重澄清兩點,我和余則彬先生沒有任何借貸關係,也沒有受賄打假
球,相關的證據我會在開記者會時,向各位一一示出」。
http://www.nownews.com/2011/01/28/341-268579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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