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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前統一獅球員陽森28日發出聲明稿重申自己是清白的,至於何時要公開對外說明,陽 森說:「不方便講。」統一獅領隊蘇泰安表示:「陽森說法反覆。」 蘇泰安28日表示,「依照聯盟的合約規定,二等親之內與相關人士有不明金錢來往, 就是不被允許的行為,況且陽森過去經常有違反球隊內規的行為,此次事件 太過嚴重 ,因此球團決定不再容忍,予以開除。」 陽森去年底遭獅隊開除,一再透過管道要討今年360萬元的薪水,但獅隊認為陽森嚴重 違反規定,不予理會,陽森日前一度要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後來因故作罷。 陽森28日發出的聲明稿指出,「今天會發此新聞稿,不是要損壞公司名譽,是要澄清一 些事情,已示自己的清白.我之前之所以沉默,不代表我默認一切,只是希望公司給我說 明的機會,我曾是公眾人物,發生這樣的事,出門在外,人人都對我竊竊私語指指點點,我 還得找工作養家活口,倘若不出面澄清一切,我該如何面對往後的生活.公司雖然收到余 則彬先生寄來的存証信函,裡頭指出我和他有借貸關係, 但其實借款人是我胞兄,他因為找不到我哥本人,情急之下,才會想經由我這,間接來與 我哥聯繫.我哥在得知我被公司開除後,致電來詢問原因,才告知我,他和余則彬先生有 金錢關係. 在這之前,我根本不知道我哥哥認識余則彬先生,此詳細情形,我會在記者會時,請我哥 哥親自出面向大眾說明.至於六年前買的車絕非受賄,我當時經由朋友介紹,當時並不知 道他是組頭,只知道他叫董哥, 我一直到當時的總經理來詢問我買車的事時,才知道原來當初車是跟余則彬先生買的. 他當時是中古車行的老闆,我怎麼會知道他會是組頭.我只是個打球的球員,每天接觸的 除了棒球還是棒球,怎麼會清楚車價是多少, 對方只說86萬賣我,舊車的餘款和新車的,總共向銀行貸款120萬,在去年已還清.我可以 示出我的存摺簿,這幾年我沒有大筆的資金存入,也沒有多餘的存款.倘若我跟余則彬先 生真有借貸關係,何須房子車子都是全額向銀行貸款. 我承認我以前總因貪杯誤事,但我沒有對不起公司,沒有對不起支持我的球迷,每一場球 賽我都盡心盡力,除了這兩年因受傷,無法出賽.你們可以去看看我這幾年的成績,這是 假不了的!我必須得慎重澄清兩點,我和余則彬先生沒有任何借貸關係,也沒有受賄打假 球,相關的證據我會在開記者會時,向各位一一示出」。 http://www.nownews.com/2011/01/28/341-2685793.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40.56
mashmabo:借轉..thanks 01/28 18:50
mashmabo:轉錄至看板 Lions 01/28 18:51